其次,再看看明代人的記載:
據(jù)黃仲昭《八閩通志·蔡襄傳》云:“蔡襄字君謨,仙游人,后居莆田。天圣中第進士甲科。hellip;hellip;以親老知福州,遂為福建路轉運使。復古五塘以溉民田,奏減閩人五代時丁口稅之半。” 《八閩通志》是現(xiàn)存的第一部福建全省性的地方志,作者黃仲昭,名潛,以字行,號未軒,福建莆田人,官至翰林院庶吉士、編修,與蔡襄算得上是小同鄉(xiāng)。該志成書于明弘治三年(1490),所引蔡襄史料與《仙溪志·蔡襄傳》和《宋史·蔡襄傳》基本相同。
又據(jù)王應山《閩大記·蔡襄傳》云:“蔡襄字君謨,仙游人,hellip;hellip;以母老求知福州,改福建轉運使。開古五塘,溉民田,奏減五代丁口稅之半。”明萬歷初年,侯官(今福州市)人王應山參與以林燫為總裁的《福州府志》纂修,“多所裁定”;又擬定繼弘治《八閩通志》之后續(xù)纂省志的計劃,且已擁有八府一州之大量史料。由于林燫去世,編事遂廢。王應山為了不使已到手的資料散失,從萬歷六年(1578)春至九年(1581)夏,以私家之力編纂成《閩大記》55卷,可視為福建第二部“省志”,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該書所記人物遠比《八閩通志》生動、細致,大有助于地方史的考異、發(fā)隱等,是一部不可多得的鄉(xiāng)邦文獻。
此外,喻政修纂的萬歷版《福州府志·蔡襄傳》亦云:“蔡襄字君謨,仙游人。慶歷間,由左正言直史館,乞郡養(yǎng)親,出知福州。未幾,改轉運使。復五塘以溉民田,又奏減五代時丁口稅之半。hellip;hellip;嘉祐初再知福州,復疏導附城湖浦”。該志水利卷記載與《三山志》相同,也沒有記載蔡襄第一次知福州時有“修復古五塘”之舉,只記錄了他第二次擔任福州郡守興修水利的事情。
綜上所述,蔡襄“修復古五塘”的地點不可能在福州,那么,持第三種觀點的依據(jù)就站不住腳了。正確的答案只能是第二種觀點,即蔡襄擔任福建轉運使期間在莆田“修復古五塘”。
事情的緣由是這樣的:在木蘭陂未筑之前,莆田南北洋平原均靠鑿塘儲水以灌溉。但自北宋天圣間起,大地主陳清等勾結官府,陸續(xù)把北洋五塘填為田地,致使沿海田地無水灌溉,常年有種無收,而稅賦卻依然照征,農民被迫流離失所。此時擔任福建轉運使的蔡襄,在回家探親期間,深入實地親自調查研究,并上疏《乞復五塘札子》:“臣昨至興化軍,訪聞得莆田縣有陂塘五所:勝壽、西沖、大和、屯前、東塘。自來積水灌注塘下沿海咸地一千余頃為田,八千余家耕種為業(yè)。”由于蔡襄這一疏救活8000余家農民,為家鄉(xiāng)人民辦了一件大好事,所以老百姓“為公立生祠于塘側”。
與上述史實相佐證的地方史志還有,明人何喬遠的《閩書》和周瑛、黃仲昭的弘治《興化府志》,尤其是宋邑人李俊甫《莆陽比事》所記載的“蔡襄漕福建,莆有陂塘五所,自豪民請筑為田,塘下田皆為旱地,襄奏古塘,灌田千余頃,可活八千余家,及筑為田才百頃止,贍官勢戶三十余家,利害灼然,后五塘皆復,民立祀塘側”相吻合。
倘若說福州學者持“修復古五塘”地點在福州的話,它是有福州明清地方志作為依據(jù)的,比如明人葉溥、張孟敬修纂的正德版《福州府志·蔡襄傳》載:“蔡襄字君謨,仙游人。天圣進士,由右正言直史館,以便養(yǎng)親,出知州事,始復古之五塘,又奏減五代時州民丁口稅之半。升本路轉運使,尋以父喪去。嘉祐初,以樞密直學士、禮部郎中再知福州,疏導附郭河浦,以溉民田”。又如清人徐景熹修纂的乾隆版《福州府志·蔡襄傳》載:“蔡襄字君謨,仙游人。天圣進士。由右正言直史館,乞便養(yǎng)親,出知福州。始復古之五塘,又奏減五代時州民丁口稅之半。升本路轉運使,尋以父喪去。嘉祐初,以樞密直學士、禮部郎中再知福州。”
事實上,乾隆版的《福州府志·蔡襄傳》與正德版的《福州府志·蔡襄傳》如出一轍。兩部志書都把“修復古五塘”之事放在“升本路轉運使”之前,但兩志的水利卷記載與《三山志》相同,并沒有記載蔡襄在福州“修復古五塘”,這是它們的矛盾之處。可以說,兩書的作者混淆了蔡襄“修復古五塘”地點的前后順序。
那么,莆田學者持蔡襄“修復古五塘”地點在福州、莆田兩地兼而有之,那就更令人費解了,不知道他們依據(jù)的史料是什么,出處又在哪里。筆者認為,究其原因恐怕有兩點:一是史料可能出自私人筆記或野史;二是寫文章走捷徑,人云亦云、照抄照搬,以至造成以訛傳訛。歷史人物研究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貴在實事求是,認真嚴謹,來不得半點馬虎。本文意在拋磚引玉,求教于各位方家。 (續(xù)完)(林祖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