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紹義
我們現在說的姓、氏就是姓,名字就是姓名,“以姓氏筆畫為序”一語更是耳熟能詳。但在古代,姓、氏以及名和字是各不相同的,它們分別代表著不同的概念,表達著不同的意思。
姓產生于原始社會的母系氏族公社時期,而氏產生的略晚,到父系氏族社會才開始出現。氏是從原來的“姓”部落中分離出來的若干小部落,為了便于管理,又突出自己的特異性,他們就給自己的子部落單獨起一個稱號,這個稱號就是“氏”。
氏真正盛行起來是在周代,由于周朝初年大規模地分封諸侯,這些分封的諸侯國的后人就以分封的國名為氏。這些受封的諸侯國以同樣的方式對國內的卿大夫進行分封,受封的卿大夫的后人又以他們受封地的名稱作為氏,這就是后來“氏”越來越多、遠遠超過“姓”的真正原因。
當然,“氏”不是隨便亂稱的,只有那些貴族才有“氏”,普通老百姓以及貧賤者是只有名沒有“氏”的,不像我國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北方地區,將沒有名字的或者有名字但大家都不知道的農村婦女統稱為“某某氏”。不過,現在想想,當時將其丈夫的姓和她自己的姓后面再綴一個“氏”字,用得還是非常確切的,因為到漢代,“姓”和“氏”就已經不分,混為 一談,統稱為“姓”了。如今我們考證的某姓和某姓原是一家,就是這個道理,先前的姓是“姓”,后來的“姓”其實就是古代的“氏”。
有姓了還要有個名字,以別于他人。在古代,名和字,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所謂的“名”就是我們現在說的小名,也就是孩童時代用的名字,又稱乳名、奶名、幼名或小字。我國從上古時代就開始取小名了,由于小名的稱呼多用于家族內部,所以起名時不是太講究,多以動物或者物件之名起名,如周公之子名“禽”、孔子之子名“鯉”、春秋時魏公子名“蟣虱”、漢代司馬相如名“犬子”,還有孔子小名“丘”、王獻之小名“官奴”、陶淵明小名“溪狗”、謝靈運小名“客兒”、王安石小名“獾郎”等。就是古代帝王的小名,起得也是十分粗俗,不太典雅,不太講究,如魏武帝曹操小名“阿瞞”、明太祖朱元璋小名“重八”等。
至于名字的“字”,就是我們現在說的學名了。《禮記·檀弓》上說:“幼名,冠字。”就是說,人一生下來,就要有一個小名或乳名,等長到二十歲,舉行“冠禮”時,再起個名,這個名就是“字”,也叫“表字”。這就表示這個人“有為人父之道,朋友等人不可復稱其名,故冠而加字”了。
“名以正體,字以表德。”古人給孩子起“名”時很隨便,但取“字”時,就非常講究了。嬰兒出生時,父母和長輩顯然無法斷定其將來的德行如何,所以給孩子起名時都是選意思比較寬泛的字,等到孩子長大,特別是到了弱冠之年,其個性稟賦甚至缺點都暴露無遺,這個時候,長輩為其取的“字”,就有了表揚、勸誘、敦促之意。當然“字”和“名”也不是截然分開、毫不相干的,它們之間或相補、或相承、或相反、或相近,《白虎通義》曰:“聞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蓋名之與字相比附故。”如杜甫字子美,甫,本來就是對男子的美稱;還有韓愈字退之、岳飛字鵬舉、唐寅字伯虎等等。
當然,“名”、“字”在現實生活中的應用也是非常講究的,“名”是長輩或尊者稱呼晚輩或卑者的,平輩之間雖然小時候也互相稱“名”,但一旦有了“字”,平輩之間就多以“字”相稱了,晚輩對長輩就更不能直呼其“名”了。對其本人來說,“字”雖然也是自己的,但那是為外人稱呼自己準備的,自己是不能以“字”自稱的。如劉備、關羽、張飛都可以稱諸葛亮為“孔明”,但諸葛亮本人卻只能自稱“亮”,而不能自稱“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