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國家財政部、環保部在全國確定8個中央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示范省份,福建省榜上有名。從今年起至2012年,福建省將每年獲得中央補助資金集中用于示范區連片綜合整治,同時,中央財政還將按中部省份待遇,給予福建省1∶1比例的資金配套。 省政府將成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領導小組,省環保廳、財政廳、發改委、國土資源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農業廳、水利廳、庫區移民局為成員單位。 (賴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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