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為更好地服務我市參保職工,及時解決重病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負擔問題,2010年起,我市調整大額補充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基本醫療保險超封頂線以上大額醫療費用的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15萬元調整為20萬元,報銷比例為:0至1萬元按90%報銷,l萬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按95%報銷。 (時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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