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帶女朋友來領結婚證,太高興了把戶口本忘記在家里了”,來自福州的鄭先生和女朋友一早就來到城廂區婚姻登記處門口等待登記。“以為缺少證件無法辦理結婚證,要白跑一趟,婚姻登記窗口工作人員告知從今年的5月10日起,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可以不用戶口本,便按最新流程幫我們頒發了結婚證,真的太方便了!”鄭先生感慨道。
為積極響應國家修訂后的《婚姻登記條例》,城廂區民政局在辦理結婚、離婚登記時不再要求出具戶口本,申請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只需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等,即可申請結婚登記。
“新修訂的《條例》,簡化了婚姻登記手續,讓結婚登記更加便利、高效,可能有些人會擔憂,小年輕可能沖動下就拿著身份證就可以登記結婚了。面對這些顧慮,我們可以為前來登記的新人提供婚姻家庭輔導服務,通過婚姻咨詢和輔導,協助年輕人的建立正確的婚姻認知、判斷能力和自我規劃,讓年輕人從根本上樹立正確的婚戀觀、家庭觀,正確認識和對待婚姻。我們也會為前來辦證的群眾提供富有儀式感的頒證服務,為他們記錄精彩的瞬間”婚姻登記中心負責人廖茂偉介紹道。
另外,城廂區民政局為進一步便利群眾婚姻登記服務和查詢服務,已經開始實施“跨省通辦”、“全國通辦”,對歷史婚姻登記數據完成補錄和歸集,實現當事人相關婚姻信息、身份信息及時互通共享,并推行周六輪值制度,可以為工作日不便登記的群眾和因工作、生活等原因在異地生活的當事人提供了極大的便利,讓為民服務“不打烊”,大大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