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年初四,龍華鎮燈塔社區溪田小組村民陳某森因新建前廳亮燈事宜與村民組長陳某梓發生爭執,雙方在村民微信群發生口角后升級為肢體沖突,造成輕微傷情。經鎮、社區兩級調解組織聯合調處,這場歷時月余的矛盾糾紛于近日圓滿化解,兩位當事人現場握手言和。
事件起因于春節期間公共設施管理問題。陳某森酒后質疑村民組長陳某梓未及時為新建前廳開閘亮燈,在村民微信群發表過激言論,引發雙方激烈爭執。次日雙方碰面時情緒失控發生肢體沖突,隨即向龍華派出所報案并申請社區調解。
鎮司法所接到社區調委會報告后,立即啟動"警調對接"機制,聯合派出所、社區調委會及鄉賢代表組建調解專班。調解初期,雙方態度強硬:陳某森拒不認錯,陳某梓則堅持要求治安處罰及醫療賠償,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調解團隊采取"情理法"融合的調解策略,一方面運用《治安管理處罰法》《民法典》相關條款闡釋法律后果,另一方面通過"茶桌調解"、"背對背談心"等方式喚起鄰里情誼。調解員特別指出"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引導當事人認識網絡言論的邊界,同時結合"六尺巷"等傳統典故啟發雙方互諒互讓。
經過五輪耐心調解,雙方于3月4日達成初步協議。為鞏固調解成果,調委會3月7日組織現場履行儀式,兩位當事人在調解員見證下相互致歉。陳某森主動承擔醫療費用,陳某梓則表示將優化公共事務溝通機制,雙方當場簽署調解協議書。
“矛盾糾紛看似是兩個人的事,實則是基層治理的晴雨表。”全程參與調解的司法所負責人表示,此次調解既維護了法律權威,又保留了鄉土情誼,為節慶期間矛盾糾紛化解提供了新思路。龍華司法所在近年調解工作中,堅持做到近學本縣木蘭社區的勸和、勸善、勸孝的三勸工作宗旨,遠學“楓橋經驗”,努力做好調解工作,堅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化解矛盾就地解決的工作原則,調動一切有利因素,確保做到維護一方平安、鄰里和睦團結的美好生活環境。(陳國松 朱嘉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