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進一步構建新型區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分級診療制度,推動改革紅利進一步惠及百姓健康,12月23日上午,我市舉行《莆田市分級診療促進條例》新聞發布會,從會上獲悉,《莆田市分級診療促進條例》(簡稱:《條例》)已于10月25日經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并于11月28日經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準,該《條例》為全國首部分級診療地方性法規,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分級診療制度是我國基本醫療衛生五項制度建設之一。實施分級診療制度是重構我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升服務效率的根本策略。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要“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區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設分級診療體系,推進緊密型醫聯體建設,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服務”。
據悉,自2017年起我市開展以高血壓、糖尿病為切入點的“急慢分治、上下聯動”試點工作,2019年又率先探索聯合病房模式,加強醫療聯合體建設,有效推進落實分級診療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在總結已有的實踐經驗做法,制定出臺本《條例》,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作為全國地方人大第一部分級診療制度的專項立法,對于有效破解基層醫療衛生體系建設短板,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均衡配置,促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公平可及,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共25條,體例簡單清晰,堅持問題導向,具有較強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是堅持以人為本、群眾自愿、統籌城鄉、創新機制的原則,通過立法將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服務模式組織架構及運行機制固定,包括三級醫療機構、二級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層級設置、職能安排、轉診銜接等內容。同時,將我市在分級診療工作中行之有效的聯合病房等經驗做法固化下來,作為立法的重點內容予以政策傾斜支持,完善分級診療促進制度體系,突出地方經驗和特色;《條例》重在為引導促進形成科學有效的分級診療格局而制定制度保障,主要圍繞政府職責、價格機制、醫保政策、藥品供應、薪酬傾斜、人才支撐、信息化建設、宣傳引導等促進與保障措施進行具體規定,同時注重發揮中醫藥、家庭醫生、醫養結合在分級診療中的優勢作用,確保分級診療制度得到有效實施。(時報記者 翁志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