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保護未成年人遠離煙草侵害,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凈化校園周邊環境,近日,仙游縣人民檢察院聯合縣煙草專賣局、縣公安局開展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草侵害專項整治工作。
通過前期的線索摸排,發現校園周邊有個別便利店違反規定,向在校未成年學生售賣香煙,嚴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針對該情況,各單位迅速行動,扎實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縣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現場固定了經營場所向未成年學生售賣香煙的有關證據材料,檢察人員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進行現場監督,并對經營場所的負責人進行釋法說理、普法宣傳,引導經營者從自身做起,以實際行動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為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仙游縣人民檢察院與縣煙草專賣局建立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草制品(含電子煙)侵害協作機制,進一步提升對煙草零售點及在校學生的宣傳教育工作,強化未成年禁煙以及規范電子煙的管理,扎牢“禁煙保護圈”。
下一步,該院將繼續發揮檢察職能,堅決預防和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的各類行為,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動協作,共同營造未成年人煙草“零接觸”良好校園周邊環境,讓未成年人成長路上無“煙”無慮。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任何人不得在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煙、飲酒。 (時報記者 林錦堂 通訊員 戴曉東 王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