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祖泉
自宋代起,福建成為全國15個行政單位之一,稱“福建路”,福州則為八閩之首府。《宋史·地理志》云:“太平興國三年(978),得福州。”轄閩縣、侯官、福清、永泰、連江、羅源、閩清、古田、長樂、懷安、福安、寧德等12個縣。
據史志載,自大中祥符三年(1010)至慶元四年(1198)的188年間,擔任福州郡守的莆田籍(時稱興化軍,轄莆田、仙游、興化3個縣)官員就有10人,其中蔡襄、陳俊卿、鄭僑兩度知福州。在這些莆籍郡守當中,有官至宰執、為國操勞的,有清正廉潔、仕途坎坷的,有善政惠民、關心百姓的,有重教興學、培養人才的,也有著書立說、青史留名的。
1.李欣,字公愉,興化軍莆田縣人。太平興國八年(983)王世則榜進士,歷任階州推官、耀州通判、儀州知州、屯田員外郎、解州知州、福州知州等職。
《三山志》卷二十二載:“大中祥符三年(1010)十月,以屯田郎中知,大中祥符五年十二月,(李)欣移廣南運使。”其任上履職表現,正如《興化府志》卷四十一所云:“有善政,民繪像沖靈觀祠之。”后又任廣東、廣西、京西轉運使,升衛尉卿,遷諫議大夫。
2.陳絳,字伯華,興化軍莆田縣人。咸平二年(999)孫暨榜甲科進士,歷任右正言、起居舍人、工部郎中、河陽知府、福州知州等職。
《三山志》卷二十二載:“天圣元年(1023)二月,以工部郎中自知河陽移知。天圣二年十一月,(陳)絳貶藤州別駕。”其仕途坎坷、被貶原因,似乎可以從《興化府志》卷三十六的記載中找到答案:“先是,夏竦與(陳)絳同試制科,舉賢良,有憾于(陳)絳。及(夏)竦執政,(陳)絳展轉外任,卒。”
3.蔡襄(1012-1067),字君謨,興化軍仙游縣人。天圣八年(1030)王拱辰榜甲科進士,歷任漳州軍事判官、西京留守推官、著作佐郎、館閣校勘、直史館兼修起居注、右正言、福州知州等職。
《三山志》卷二十二載:“慶歷五年(1045)四月,以右正言直史館知。慶歷七年十一月,(蔡)襄除本路運使。”又載:“嘉祐元年(1056)八月,以樞密直學士、禮部郎中自泉州移知。民為立生祠于彌勒院。嘉祐三年五月,(蔡)襄移知泉州。”二度履職,可圈可點。《仙溪志》卷四稱贊他:“至則禮賢勸學,薦郡士周希孟為本州教授,以經術傳授學者。延見處士陳烈,尊以師禮。陳襄、鄭穆以學行著,皆折節下之。又作《五戒》以諭民。自大義渡至漳(州)、泉(州)夾道植松七百里,閩人刻碑頌德。”后官至端明殿學士知杭州。卒年五十六,贈吏部侍郎,謚忠惠。
4.許懋,字敏修,興化軍仙游縣人。慶歷六年(1046)賈黯榜進士,歷任兩浙轉運副使、左司郎中、直秘閣、朝請大夫、福州知州等職。
《三山志》卷二十二載:“元祐元年(1086)十月,以朝請大夫、秘閣校理知。元祐二年九月,(許)懋召赴闕。”但任職不久就入朝陛見皇帝去了。至于其在福州的政績如何,志書沒有記載就不得而知。不過,從以前的履職來看,或許能夠了解一二。據《興化府志》卷四十二云:“元豐中為兩浙轉運副使。衢(州)民坐私釀系獄,久不決。(許)懋至,為明其冤,悉出之。民感泣,競詣佛寺飯僧祝壽。時甘露降于(衢)州,人謂德政所感,作《甘露頌》。”
5.陳覺民,字達野,興化軍仙游縣人。熙寧九年(1076)徐鐸榜進士,歷任建陽知縣、宗正丞,漳州、建州知州,福建路轉運判官、福州知州等職。
《三山志》卷二十二載:“崇寧四年(1105)正月,以朝散郎中知。閏二月罷。”因其任職時間太短,志書也就沒有什么可記的。后任諫議大夫、泉州知州、福建提點刑獄兼三路都轉運使、提舉河渠、右文殿修撰、廣州知州等職。《仙溪志》卷四評他:“所至有風力。兩為鄉部使者,凡過郡、邑,未嘗與僚屬妄交一談,人甚憚之。卒,官至中奉大夫,有文集若干卷。”
6.蘇曄,字天寵,興化軍莆田縣人。元符三年(1100)季釜榜進士。歷任太學錄、博士,提舉成都府、淮東學事,國子司業、太常少卿、太子左諭德,泉州、福州知州等職。
《三山志》卷二十二載:“政和七年(1117)七月,以朝奉大夫、右文殿修撰知。尋移知建州。”任職三個月,確實談不上有什么政績。但《興化府志》卷三十七記載:“補外知泉、福、建三州及順昌府。召為禮部侍郎,丐祠祿。欽宗即位,再以禮部侍郎召,未赴。適時多故,乃戒諸子曰:‘吾不能死君難,而茍竊君祿,非吾志也。’乞致仕,加太中大夫,充徽猷閣待制,卒。”
7.陳俊卿(1113-1186),字應求,興化軍莆田縣人。紹興八年(1138)黃公度榜進士第二(榜眼),歷任泉州觀察推官、南劍州通判、著作佐郎兼王府教授、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權兵部侍郎、中書舍人、江淮宣撫判官兼權建康府事、禮部侍郎、寶文閣待制知泉州、吏部侍郎、建寧知府、吏部尚書、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宰相)等職。
《三山志》卷二十二載:“乾道六年(1170)六月,以觀文殿大學士、左光祿大夫知。八年九月,俊卿奉祠。”其任職期間,以民為本,關心百姓,正如《興化府志》卷三十八所贊:“俊卿至福州,政尚寬厚,嚴于治盜,海盜晏清,以功進秩。”
《三山志》卷二十二又載:“淳熙二年(1175),二月,以觀文殿大學士、銀青光祿大夫再知。四年七月,俊卿奉祠。”其任上政績如何,正德《福州府志》卷十五是這樣記載的:“淳熙初,再知(福)州事,民習其政,不勞而治。始至,幣藏空竭,節省浮費,公私寖裕。會有旨盡發本路海船及揀中禁軍士,俊卿皆奏止之。創郡學射圃,創亭序賓,崇尚風教。民有為立生祠及立碑者,俊卿亟禁止,毀其碑。”后累章告歸,以少師魏國公致仕。卒年七十四,贈太保,謚正獻。
8.林枅,字子方,興化軍莆田縣人。紹興二十一年(1151)趙逵榜進士,歷任閩縣主簿、福清縣丞、秘書省正字、信州知州、提舉廣東常平茶鹽,廣東、江西轉運判官,泉州知州、直秘閣、福建路轉運判官、吏部郎中、直煥章閣、江東轉運副使、慶元知府、福州知州等職。
《三山志》卷二十二載:“紹熙二年(1191)十二月,以朝請大夫、直徽猷閣知。三年九月,(林)枅卒。”雖任職只有十個月,但正德《福州府志》卷十五卻充分肯定了他的貢獻:“初,授閩縣簿,改福清丞,以清惠稱。嘗捐俸以修學館。后知州事。前守馬大同、趙汝愚欲甕城,不果。(林)枅成之,圍四千丈,竣事而民不擾。在郡簡訟寬賦,民甚便之。”史家評他:“(林)枅官雖不登禁從,而持節分閫,所至有聲;剛方廉介,濟以仁慈,吏畏民懷,為當世所稱道。”
9.鄭僑(1132-1202),字惠叔,興化軍興化縣人。乾道五年(1169)進士第一(狀元),歷任簽書鎮南軍節度判官、校書郎、著作佐郎兼國史實錄院屬官,提舉江南西路、江東常平,禮部郎中兼太子侍講、起居舍人、兼權給事中、中書舍人、權吏部尚書、顯謨閣學士、建寧知府、福州知州等職。
《三山志》卷二十二載:“紹熙三年(1192)十一月,以顯謨閣學士、通奉大夫知。紹熙四年七月,(鄭)僑被召。”在任期間,關注民生,正如正德《福州府志》卷十五所云:“紹熙中知福州,以簡靜致理。罷義倉和糴之弊,減古田偏重之賦。”后任龍圖閣學士、知實錄院修撰、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知樞密院事(宰執)。
《三山志》卷二十二又載:“慶元三年(1197)四月,以資政殿大學士、光祿大夫再知。四年七月,(鄭)僑改知建康。”后三疏告老,以觀文殿學士致仕。卒年七十一,謚忠惠。《興化府志》卷四十一評他:“孝友端重,簡淡無他嗜好。平生所為,皆有常度,故受愛知三朝,見稱忠實。”
10.陳居仁(1129-1197),字安行,興化軍莆田縣人。紹興二十一年(1151)趙逵榜進士,歷任鉛山縣尉、永豐知縣、諸王宮大小學教授、軍器監簿、秘書丞、權郎官禮部、徽州知州、假吏部尚書使金、起居郎兼詳定司敕令、兼權中書舍人、集英殿修撰、鄂州知州、煥章閣待制,建寧、鎮江知府,福州知州等職。
《三山志》卷二十二載:“慶元二年(1196)十一月,以正議大夫、寶文閣待制知。三年三月,(陳)居仁被召。”雖任職時間不長,但他卻“入境,有饑民嘯聚,部分迓兵遮擊之,首惡計窮,自經死。治宗室之暴橫,申蠱毒之舊禁。”官至華文閣直學士。卒年六十九,謚文懿,贈金紫光祿大夫。《興化府志》卷三十七稱贊他:“風度凝遠。處己應物,一以誠信,臨事毅然有守,所至號稱循吏,皆立祠祀之。有奏議、制稿、詩文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