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日前從市建設局獲悉,我市放寬廉租住房準入標準,這意味著將有更多的困難家庭能夠住上廉租房。據了解,原來只有城市中心區8個街道辦事處和1個鄉鎮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才能租用廉租房,現在擴大到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所有街道辦事處和鄉鎮;此外,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標準4倍以內、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也納入保障對象;各區、管委會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調整為17平方米/人,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標準也分別調整。 (時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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