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合浦
凡是媽祖信眾,或者從事媽祖文化工作的人,應該都知道媽祖因“神跡昭彰”而獲宋、元、明、清幾代皇帝的褒封共36次;然而,多數人可能只了解其每一次褒封的封號,卻并不一定了解該次褒封的事由。我今天特地從史料記載中,將每次褒封事由逐條梳理一下,并用最簡約的文字作大體的記述。希望讀者諸君一起來關注。
宋代
1、紹興二十六年(1156)封靈惠夫人
事由:南宋高宗皇帝要在京都舉行“郊典”(在郊外祭天祭地祭眾神)。由于此前杭州已創建了媽祖的神祠,于是高宗皇帝就詔封媽祖為“靈惠夫人”。這次詔封為此后歷代皇帝褒封媽祖開了先河,意義重大。
2、紹興三十年(1160)加封為靈惠、昭應夫人
事由:興化郡守將媽祖助“掃平海寇”的事跡上奏朝廷而獲得加封。
3、乾道三年(1167)加封為靈惠、昭應、崇福夫人
事由:興化郡守將媽祖示夢以“圣泉救疫”的事跡上報到朝廷,獲皇帝下詔加封。
4、淳熙十一年(1184)加封為靈惠、昭應、崇福、善利夫人
事由:福興都巡檢姜特立將奉命率兵出海,掃蕩、平息寇禍時得到媽祖神助的事上奏朝廷而獲加封。
5、紹熙元年(1190)晉封為靈惠妃
事由:興化郡守將連年大旱,向媽祖禱雨有驗的神跡分別上報給孝宗和光宗兩朝,最終獲得從“夫人”晉封為“妃”。
6、慶元四年(1198)加封為靈惠、助順妃
事由:東南沿海(甌、閩列郡)普遍干旱少雨,而唯獨興化軍所屬的三個縣,因有媽祖庇佑,人們禱告得雨,莊稼豐收;適逢當年朝廷又調閩、粵舟師去大奚島平息暴動,在海上也得到媽祖的神助。綜上,皇帝又加封媽祖。
7、嘉定元年(1208)加封為靈惠、助順、顯衛妃
事由:金人哨聚淮甸,宋朝派兵北伐,出師前向媽祖禱告求助,結果三戰三捷。朝廷因媽祖助淮甸退敵有功,下詔加封。
8、嘉定十年(1217)加封為靈惠、助順、顯衛、英烈妃
事由:以媽祖降霖救旱并助擒入侵鄉井的??芏臃狻?/span>
9、嘉熙三年(1239)加封為靈惠、助順、嘉應、英烈妃
事由:皇帝在得到媽祖神助錢塘退潮的奏文后,下詔加封。
10、寶祐二年(1254)加封為靈惠、助順、嘉應、英烈、協正妃
事由:興化軍和泉州兩地干旱,造成饑荒,幸得媽祖神助,乞雨得雨,秋收有獲,以濟興泉饑。為此,皇帝加封。
11、寶祐三年(1255)加封為靈惠、助順、嘉應、慈濟妃
事由:史料未記具體事由。
12、寶祐四年(1256)加封為靈惠、嘉應、協正、善慶妃
事由:以錢塘堤壩成,“神助有功”而加封。
13、景定三年(1262)改封為靈惠、顯濟、嘉應、善慶妃
事由:以火燒強寇陳長五,“神助有功”而加封。
元代
14、至元十八年(1281)晉封為護國明著天妃
事由:海外諸番宣慰使、福建道市舶提舉蒲師文將媽祖“保護海道,舟師漕運,恃神為命,威靈赫濯,應驗昭彰”的神跡,一一上奏朝廷。皇帝大喜,遂敕封媽祖為護國明著天妃。媽祖從此由“妃”升格為“天妃”。
15、大德三年(1299)加封為護國、庇民明著天妃
事由:皇帝以媽祖庇護漕運有功,下詔加封。
16、延祐元年(1314)加封為護國、庇民、廣濟、明著天妃
事由:皇帝以媽祖庇護漕運有功,下詔加封。
17、天歷二年(1329)加封為護國、庇民、廣濟、福惠明著天妃
事由:皇帝以媽祖庇護海上漕運有特殊功勛,而下詔加封。
18、至正十四年(1354)加封為護國、輔圣、庇民、廣濟、福惠明著天妃
事由:皇帝以媽祖在庇護海上漕運中屢屢顯靈,下詔加封。
明代
19、洪武五年(1372)敕封為昭孝、純正、孚濟、感應圣妃
事由:明初仍因襲元代規矩,在開國不久即對媽祖敕封。
20、永樂七年(1409)敕封為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天妃
事由:鄭和第二次下西洋歸來,稟告海上遇險,“幸得神助”?;实鬯煜略t加封。
21、崇禎十七年(1644)加封為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安定慈惠天妃
事由:南明弘光皇帝所封。傳系神佑護送張皇太后渡江安抵南京。由于南明政權短暫,所以多數史書未予記載。
清代
22、康熙十九年(1680)重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天妃
事由:福建水師提督萬正色,以媽祖對克復廈門有“神助”為由,奏請朝廷褒封。皇帝下詔加封。
23、康熙二十三年(1684)晉封為天后
事由:因施瑯率軍收復澎湖與臺灣,“默叨神助”,奏請加封。
24、乾隆二年(1737)加封為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宏仁普濟、福佑群生天后
事由:因福建總督郝玉麟疏稱“臺灣守備陳元美在洋遇風,虔禱天后,俱獲安全”而欽準加封。其中,改“弘”為“宏”屬避諱。
25、乾隆二十二年(1757)加“誠感咸孚”四字
事由:翰林院侍講全魁、周煌出使琉球,“海上得神助”,題請加封。
26、乾隆五十三年(1788)加“顯神贊順”四字
事由:據武英殿大學士兼軍機大臣福康安等奏,“福州駐防官兵內渡船只,在港口被風,遇危獲安,疊征靈異”。奏請予以加封。
27、嘉慶五年(1800)加“垂慈篤祜”四字
事由:因“各洋面巡緝兵船及商船往來,均賴神力庇佑”。故獲加封。
28、道光六年(1826)加“安瀾利運”四字
事由:因“本年海運化險為平,神顯應尤著”而加封。
29、道光十九年(1839)加“澤覃海宇”四字
事由:冊封琉球正使林鴻年之封舟內渡,兩次猝遇風暴,于危險萬狀之時,“俱得默邀神助”,藉以化險為平。故請加封。
30、道光二十八年(1848)加“恬波宣惠”四字
事由:兩江總督李星沅等奏,“連年海運米石均邀神佑”,請加封號。
31、咸豐二年(1852)加“導流衍慶”四字
事由:兩江總督陸建瀛等奏,“海運安穩,獲邀神佑”,請加封號。
32、咸豐三年(1853)加“靖洋錫祉”四字
事由:閩浙總督王懿德奏,“神靈顯應,護佑臺灣洋面船只往返安穩收帆,鮮有失事”。故請皇帝加封。
33、咸豐五年(1855)八月加“恩周德溥”四字
事由:熱河都統英隆等奏,瓊州所屬??趽敉吮I艇,系該地方官禱蒙天后靈佑,故請皇帝加封。
34、咸豐五年(1855)十二月加“衛漕保泰”四字
事由:漕運總督兼署河道總督邵燦奏,“江蘇海運,沙船全數安抵天津,收兌迅速,念神靈默佑”,故請皇帝加封。
35、咸豐七年(1857)加“振武綏疆”四字
事由:史料未記具體事由。
36、同治十一年(1872)加“嘉祐”二字
事由:海運紳董郁熙繩以“神護漕有功”,呈請加封獲準。
附注:清代封號加至同治十一年(1872)達六十二字,詔不再加,但光緒元年(1875)詔以“敷仁”二字封臺灣蘇澳、安平海神,后人遂將之與同治所封“嘉祐”合成為“嘉祐敷仁”四字。
因此,今人所書之媽祖封誥全稱有六十四字,即: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顯神贊順、垂慈篤祜、安瀾利運、澤覃海宇、恬波宣惠、導流衍慶、靖洋錫祉、恩周德溥、衛漕保泰、振武綏疆、嘉祐敷仁天后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