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辦公
為了維護社會安定穩定鄰里和諧,依法維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近日,仙游縣龍華鎮司法所聯合龍華派出所成功化解了東岐村中房小組曾某元、曾某錦相鄰耕地建通道糾紛案,一起延續了8年的矛盾糾紛終于得到化解。
2012年龍華鎮東岐村中房小組曾某元為了自家的方便,在其住宅西側新建一條水泥通道,但建通道必須占用鄰居曾某錦的農用地,在建時曾某元沒有與曾某錦協商補償的方案,就占用了曾某錦部分農用地。雙方因此產生糾紛,當時經鄰里調和,曾某元口頭答應在用地補償上協商解決。但事后卻未見結果,并且一拖就是幾年,在這幾年的期間里雙方也曾在村里協調,但終因多種情況未能妥善解決。逐漸的,曾某元也從當初口頭答應給對方適當補償變成否認占用曾某錦農用地的事實,矛盾不但沒有得到解決反而越來越激烈。今年8月7日,雙方發生了沖突,曾某錦一怒之下,將曾某元在其被占用農用地的水泥路面毀壞,雙方矛盾激化。8月8日下午,曾某元就其通道被毀一案,向龍華司法所、派出所反映,請求處理。
8月9日,龍華鎮司華所、派出所、東岐村兩委對本糾紛案進行聯合調解。聯合調解小組還邀請了在當地具有一定威望的曾某芳老人及雙方當事人在東岐村部進行調解。根據事前已查清的事實,調解小組針對雙方當事人還處于不冷靜的狀態,調解采用雙方分開,對當事人分別開展調解工作。
聯合調解小組以雙方當事人作為鄉里鄉親,人情、理性方面入手,勸導雙方當事人應秉著“與鄰為伴、與鄰為善”的優良傳統,本著“遠親不如近鄰”的思想認識,引導雙方以互諒互助、公平合理正確處理雙方的分歧,針對本案事實,從法律層面加以解釋,闡述了法律規定,明確告知雙方當事人有關解決土地糾紛的法律依據,教育當事人應依法維權。在調解小組耐心細致地勸解下,雙方有所松動,調解工作轉為面對面協商解決,然而雙方態度雖然能冷靜下來,但在如何解決用地補償上仍存在分歧。一時間調解無法取得進展,面對此種情況,調解小組會同曾某芳老人及時進行磋商,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以同等面積土地擬對曾某錦進行補償,具體為曾某元負責,從與曾某錦相鄰的曾某元親戚曾某喜的園地上劃出與曾某錦被占用土地相等面積供曾某錦使用,曾某喜方面由曾某芳老人出面負責疏通協調。本調解方案一經提出,獲得雙方一致同意,調解工作出現了重大突破,調解小組趁熱打鐵,一邊協調有關人員立即到現場丈量園地劃界,一邊起草調解協議,協議書約定了曾某元的通行用地權利和曾某錦的土地補償等。
在聯合調解小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說下,雙方最后達成協議,簽訂了調解協議書,使這起多年的鄰里土地糾紛案得到了圓滿解決。 (陳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