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涵江公路分局接到市數字城管中心反映在國道324線K80+400至500M路段有施工隊伍在公路輔道上破路施工,且施工現場沒有做任何的安全防護措施及警示標志設置,給過往車輛及行人造成一定的安全隱患。接報后,涵江公路分局許可所聯合涵江交通執法大隊立即前往現場勘查,經測量,現場未經審批擅自開挖3個平交道口,總面積約180平米。
執法人員立即制止該違法行為,并聯系到施工單位負責人,對其未經審批擅自破路施工的違法行為給予批評教育,并由交通執法大隊現場暫扣一輛挖掘機,開具罰款處罰單,同時要求相關負責人在下周工作日期間到涵江公路分局許可所辦理涉路施工行政許可審批。 (劉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