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祖祭典源于宋,歷經元、明、清,不斷擴展充實。到清代,媽祖被封為“天后”,爵位達到最高規格。新時代的媽祖祭典,“典章”制度和內容基本沿承古制,有創新和發展。
湄洲島的媽祖祭典,為“中華三大祭典”之一,是新時代自信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表達了中華民族對至真至善美德的推崇。
媽祖祭典形式豐富多彩,一般有廟祭、郊祭、海祭、舟祭、家祭五種。廟祭規范,郊祭莊嚴,海祭壯觀,舟祭普遍,家祭平常。
廟祭,是指在媽祖廟范圍內舉行祭典儀式,其特點是規范、嚴謹。古代,朝廷因事差官致祭媽祖達300多次,都是采取廟祭形式。清康熙五十三年,頒旨定媽祖為“女圣”,歸列三圣之一,編入國家祀典,春秋諭祭,享最高禮節——三跪九叩、三擊獻醴。
郊祭,是指在都郊或市郊設立祭壇,對媽祖女神進行遙祭的形式。郊祭媽祖,最早在南宋紹興二十六年,宋高宗在臨安郊祭,敕封媽祖為靈惠夫人。
海祭,是指在海邊奠祭媽祖。許多人對海祭感興趣,云外有時逢廟拜,日西無事傍海行。
舟祭,是指在船上供奉媽祖神像,在出海時、歸航時或遇大風大浪危急關頭,對媽祖女神進行祭拜。
家祭,是指媽祖信眾在家中設媽祖神位,每逢初一、十五日或媽祖誕辰與升天紀念日進行焚香,進供膜拜。
媽祖祭典,大多為民間民俗活動,也有官祭。明永樂皇帝,在南京天妃宮,舉行御祭,由太常寺卿主持,配樂舞。那一次的媽祖祭,成為了真正的國祭。(游荔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