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我們學習和成長的地方,它伴隨著我們度過了童年、少年、青年的花樣年華。每個人對學校都有一份特殊的感情,都有一段美好的記憶。所以人們把自己學習、生活過的學校稱為母校。
中國古代學校一般分為官學和私學兩類,官學有太學、國子監、府學、州學等,私學有書堂、書塾、書院等。除此之外,還有民辦官助、官辦民助的書院、社學、義學等。不管是官學還是私學,它們都是中國古代培養人才、宣傳教化的基地。自古至今,教書育人是學校的特殊使命,多少千古偉人便是從學校走向更廣闊的歷史空間,于是就有了“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
官學的演繹變遷
我國古代學校的設立大致起源于虞舜時期。虞舜時代有上庠、下庠,夏代有東序(大學)、西序(小學),商代有右學(大學)、左學(小學)。庠、序是當時最高的學校名稱,就是早期的教育場所。
周代學校教育在夏商兩代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完善,并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學校教育體制。《古今圖書集成》載:“周承四代之制,立四學于京師,辟雍居中(即成均),東膠在左(即東序),瞽宗在右(即右學),虞庠在國之西郊,其在侯國之都者曰泮宮,自鄉遂而下,則庠序并設。”由此可見,西周的學校,大致分為國學和鄉學兩級。國學包括京師的四學和泮宮,鄉學指“庠、序”。“學在官府”是西周教育制度的主要特征,教育內容以“禮、樂、射、御、書、數六藝為主體”。“禮”包括政治、道德、行為習慣等內容,“樂”包括音樂、舞蹈、詩歌等內容,“射”是射箭技術訓練,“御”是駕馭戰車技能培養。上述四項稱為“大藝”,在大學階段要深入學習。“書”是識字教育,“數”包含數學等自然科學技術及宗教技術的傳授。“書”與“數”稱為“小藝”,是民生日用之需,是小學階段必修課。“六藝”教育的特點是,文武并重,知能兼求。辟雍是當時的最高學府。泮宮是西周時期諸侯所設的國學,其規模小于辟雍大于鄉學。
漢代,中央官學主要是太學,設在京城長安。地方官學按行政區劃設立,在郡國稱為學,在縣稱為校,在鄉稱為庠,在聚稱為序。太學的主要教學人員,漢代稱經師、博士。秦代的博士掌圖書,議政事,備顧問。漢代的博士在太學傳授儒家經典,兼任國家顧問。東漢設都講,是博士的助手。晉代設立國子學,與太學分立。國子學祭酒成為高等學府的校長。又設助教,協助博士的教學活動。
唐代以后,正式設立國子監,作為高等學府的主管機構。祭酒以下設司業、監丞、主簿、教授、直講等教職人員。
漢代詔令,六百石俸秩以上官員,皆可遣子受業。西晉專為皇親國戚子弟設立國子學,唐代的國子學只吸收三品以上官員的子弟入學。宋元時七品以上官員子弟皆可入學。明清兩朝國子監從全國各地學校的生員中吸收監生。
明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詔諭曰:“朕惟治國以教化為先,教化以學校為本……宜令郡縣皆立學校。”在朝廷的推動下,學校教育得到較快的發展。明清時期,中央有國子監及宗學,地方有州學、府學、縣學,邊疆及特殊地方還有衛學。地方各學校互不隸屬,皆有選送學子到國子監的資格。
私學的演繹變遷
中國古代私學始于春秋戰國時期。當時官學教育衰廢,私學興起。以孔子、墨子為代表的一批知識分子,以新的辦學形式聚徒講學,從而開創了私人辦學、傳播學術文化的先河。齊國的稷下學宮以“不治而議論,學無常師,自由辯論”之特色,更是引發了百家爭鳴的學術氛圍。稷下學宮還制定了歷史上第一個學生守則——《弟子職》。
到了漢代,私學分成兩部分,一是以啟蒙教育為主的書館、學館,另一是傳授經學的經館、精舍等。唐代,有些儒者受佛、道寺廟的影響,“往往擇勝地立精舍,以為群居講習之所……”。在這些私學的基礎上又催生了另一種教育形式——書院。書院到宋代開始興盛起來。書院以講道明理為宗旨,學術研討與教學相結合,通過“會講”,開展學術交流。“會講”是書院交流不同學術觀點的主要形式。“會講”遵守“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的原則,以求同存異為目的。書院提倡師生間詰難。如《禮記·學記》所說:“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書院有一套較成熟的教學行政組織,主持人稱山長、山主、洞主、洞正或堂正,還有副山長、助教、書講等教職人員。
元代,至元二十二年,元世祖詔令,由政府向書院委派山長,把書院納入政府控制之下。明代的書院分為考課式書院與會講式書院兩種,其中以會講式書院影響最大。清代前中期,書院是在清政府嚴密控制下逐步發展起來的。清代的書院可分為四類:一是考課式書院,以習八股文、應科舉為主;二是以習古文義法為主的書院;三是以考據經史、整理古籍為主的書院;四是以“經世致用”為主的書院。書院在宋代得到發展后,到明清時期,有些書院向官學轉化。
清代,私學影響最大,它不僅是一般士子的預備學校,更是基礎教育的場所。有富貴人家在自己家設立的“私館”,也有貧寒人家聯辦的“村塾”,還有教師自己開辦的“門館”。從知識程度來看,大致可分為啟蒙教育的“私塾”和專經教育的“經館”。清代地方學校比較有實際作用的還有社學和義學。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奉詔立社學。境內鄉村凡50戶立為一社,每社設社學一所,收農家子弟于農閑時節入學教讀。《社學要略》稱:“鄉間社學,以廣教化。子弟讀書,務在明理。非必令農民子弟,人人考取科第也。”明清時期,社學、義學得到發展,并開始與縣學、州學銜接。
清末,1898年的“維新運動”,帶來廢科舉、倡新學的浪潮,在歐風西雨的沖擊下,隨著西學東漸,歷經幾千年的封建官學、私學日益衰亡,各地出現了“家家言時務,人人讀西學”的情景,新式學堂隨處可見。光緒二十八年(1902),《欽定學堂章程》中稱學校為學堂。辛亥革命后,教育部公布新學,“學堂”一律改成“學校”,并一直沿用至今。(鄭銀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