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中林
年少時,家中清貧,沒有什么擺設,引人注意的就是父親的書櫥。那大大小小、厚厚薄薄的書堆得整整齊齊,就像一只只歡喜的眼對你凝望,向你召喚。一站到書櫥前,我就有一種攀登的欲望。母親卻告訴我,這些是父親的心肝寶貝,不能動。什么不能動?我就不信。一天,我趁父母不在家,偷偷地從書櫥里抽出一本《紅日》。倚著書櫥,我忘情地看起來。盡管書里的字我認不全,但沈振新、石東根等英雄的形象卻在我的心中扎下了根。
那時放學,沒什么作業,有的是時間。這時間怎么打發呢?讀書啊。從讀書中嘗到了甜頭,那書自然就都成了我懷中的寵兒。每天,只要有一點空閑,我就會摸進父親的書房,偷出一本自己喜歡的書來,跑到稻場上、渠道下、田壟里,幸福地讀著那灌了蜜一樣的書。有時,為了躲開父母的視線,我也會鉆進樹林,甚至廁所里,只為一睹我心儀的書,滿足我那饑渴的靈魂。
后來,父親知道了,并沒有責怪我,只是告誡我,讀書要不為名利,要養成思考的習慣。記得那時,父親講得最多的一句話是:“讀書不知味,不如束高閣;蠢魚爾何如,終日食糟粕。”我不知道這一句話是誰說的,但是我以為它們確實道出了讀書應有的姿態。讀書,就當習慣成自然,帶著歡喜的心情,帶著開采的姿勢去閱讀。閱讀是自自然然的,沒有人逼迫你,而一看到書,你就放不下,就要撲上去,不看完不罷休。
隨著年齡的增長,父親的書櫥已不能滿足我了。工作之后,買書、讀書成了我生活的重要部分。每個月工資一發,我就會跑到書店抱回一摞書。一次,為了買一本《平凡的世界》,我跑到省城里。母親說:“一本書花了幾十本書的價,也只有你這個傻子才做得出來。”那本《平凡的世界》,我前前后后讀了五六遍,對書中的每一個人物都如數家珍。而那個月為了度過斷炊的困境,我只得每天騎著自行車跑上十多里,回母親那蹭飯吃。
書買多了,擁有一間屬于自己的書房,就成了一個夢。開始的時候,書被亂七八糟地擺在房間或裝在編織袋里。這樣一種狀態,怎么對得起我的情人——書呢?因此,遇到晴天,我有空閑,第一時間考慮的就是我的書。書擺在院子里,陽光下,一擺就是幾米長。坐在書的面前,捧著書,聞著那墨香,讀著那故事,目光被拉得很長很長,心底被填得很滿很滿。
后來,有了書房,我就天天泡在書海里,不愿再離開。一天忙完,走進書房,看到一排排的書,就像看到一個個故友。拿起一本書,翻開,聞著沉穩清新的書香,人也變得沉靜安然。一行行長短不齊的句子,就像一個個靈動的音符,讓你眼熱,讓你歡喜,讓你感動。在它的撫愛之下,你的筋骨變得強健,你的靈魂變得高貴,這就是書給予的力量。
鄭成功曾經說:“養心莫若寡欲,至樂無如讀書。”我以為,他的話說進了我的心底,你以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