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市政府有關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加強春節前轄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2月1日起,拱辰派出所聯合街道辦事處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圍繞禁炮相關區域,突出拱辰、莘郊、荔浦三個重點村居,針對個體燃放煙花爆竹時間短、查處難的特點,開展懸掛靜態橫幅、負荷和街巡相結合的宣傳工作。期間,聯動隊還專門出動微型消防車深入轄區重點區域進行全天候、分時段流動宣傳,增強群眾禁燃意識,引導廣大群眾自覺禁燃煙花爆竹,積極鼓勵群眾參與、配合禁燃工作,同時保證一旦發現因違規燃放引發火災能第一時間、妥善處置。 (程靖 毓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