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莆田市救助管理站始建于1986年,原名為“莆田市收容遣送站”,于2003年8月更名,同時,職能也由強制性的收容遣送改為關愛性的社會福利。是政府設立的為臨時遇困群眾排憂解難的社會保障機構,主要負責對莆田市轄區內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及流浪未成年人的臨時救助、救治、管理、教育、護送和安置,對全市所屬區管委會、縣救助管理站進行業務指導,兼負省際中轉救助護送工作,并為本市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和突遇災禍的居民提供臨時緊急避救服務。是一個具有社會福利和社會管理雙重職能、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12人,內設有業務科、總務科、辦公室、社會工作室、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等相關職能科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設有四大工作區域,突出人性化、親情化、專業化理念,實行男、女、未成年人分區管理,設救助床位100張。建立救助服務廳、值班室、警務室、學習教育室、圖書閱覽室、娛樂活動室、健身室、醫務室、心理輔導室、法律咨詢室以及籃球場、羽毛球場、休閑綠化帶、宣傳長廊等設施。
幾年來,在莆田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的正確領導下,我站緊緊圍繞“服務大局、改善民生,自愿受助、無償救助”的工作原則,堅持“走出去,請進來”的工作方式,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做好救助工作,努力做好靠前救助、中心引導、妥善安置和跟蹤回訪等四個工作環節,為社會的穩定、和諧貢獻自己的力量。近五年累計救助社會各類困難群眾17800多人次,收到群眾送來的錦旗21面,感謝信13封,新聞媒體報道典型救助事例上百篇。2008年被民政部評為北京奧運會、殘奧會舉辦期間救助管理工作先進單位;2010年被民政部評為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亞殘會舉辦期間救助管理工作先進單位;2012年被評為全國民政系統行風建設示范單位;獲得第二、三、四、五屆全國救助管理站站長論壇論文征集優秀組織獎;被省民政廳評為“2007—2009年度”全省救助管理宣傳信息工作先進單位;2010年度全省救助管理宣傳信息工作先進單位;被莆田市委評為第十一屆、第十二屆文明單位;2011年度全省民政系統行風建設示范單位;2012年被民政部評為群眾滿意工作窗口單位;被省民政廳評為全省民政系統先進集體;被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評為福建省第七屆(2012—2014年度)文明行業創建工作示范點;2011年、2012年兩次被市委政法委評為二類平安單位;被市直機關系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2014年4月榮獲“國家三級救助管理機構“稱號;2014年6月份榮獲民政部《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專刊》通報表揚我站的工作做法。
二、主要做法
(一)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做好救助工作
1、站警共建。主動到110指揮中心、派出所,宣講救助管理政策法規,使干警了解救助工作情況,邀請指揮中心的領導進站座談,互通救助管理信息,探討分類救助、規范救助內容。協調聯合巡查、上街宣傳、勸導救助、應急聯動等工作事宜,共同幫助遇困群眾解決實際問題。2014年5月份,我站協助公安解救了一名被長期反鎖于地下出租屋僅靠營養快線為生的5歲男童小奇,并及時將其送到未成年人觀察室為其做全面的健康檢查;在確保其身體無大礙后,將其安排到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生活,由工作人員24小時陪護;同時啟動未成年人救助應急預案,提供“五個一服務”,包括為其理發、洗澡、換新衣服等專業護理;為緩解其緊張、恐懼的心理我站同志愿者們還為其進行了心理輔導等;后經我站及時聯系其親人,最終將其安全護送返鄉,有效維護了未成年人的生活權利。
2、站校共建。積極與莆田學院聯系,協調高校學生志愿者在站內設立愛心服務站,建立社會實踐基地。幫助因與無法用普通話溝通的外來受助人員進行地方方言翻譯,獲取相關信息,使受助人員盡快回到家庭、回歸社會;借助學生志愿者的童心、愛心等特長,為流浪未成年人做好思想教育轉化工作;在節假日安排學生志愿者進站協助值班,利用高校學生的文化知識為受助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和引導工作,不但緩解節假日人少的壓力,也讓學生將來走上社會得到鍛煉。
3、站企共建。我市為沿海開放城市,外來務工人員逐年增多,因臨時遇到不測、困境,出現“生活無著”要求救助問題顯著,為有效解決他們的問題,我們主動與市里多家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聯系,搭建再就業平臺,在站內設立聯絡點,為務工不著的臨時遇困群眾、要求就業人員幫助聯系工作,這樣不但幫助遇困群眾達到自救的目的,也為企業輸送人才,受到了受助人員和用工單位的歡迎。
4、站協共建。社會志愿者組織是一支潛在的社會服務力量,我站積極引導他們為社會困難群體扶貧濟困,預防群眾因為生活貧困而流浪乞討,協助我站做好受助返鄉群眾跟蹤回訪,節日慰問,結對幫扶活動,預防困難群眾出現二次流浪現象。2013年5月31日,我站組織莆田長青志愿者協會及社會愛心人士在荔城區岱峰中心小學舉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主題宣傳月活動啟動儀式,現場組織開展“傳遞溫暖,放飛夢想”暨“合力保學,快樂成長”愛心慰問活動,為留守、貧困家庭學生贈送共計2萬多元的學習用品,并組織感恩文藝演出活動;2014年4月26日,我站組織莆田長青志愿者協會、市電影公司及社會愛心人士到秀嶼區南日島開展以“擁抱青春·揚帆起航”為主題的活動,并邀請了我市各主流媒體參與活動。活動現場,工作人員與孩子們一起開聯歡、互動、觀看教育電影,還為海島兒童送去了電腦、體育器材以及學習用品等物品;2015年5月27日,我站聯合城廂區團委、莆田長青志愿者協會、波斯特幼兒園、貝因美莆田店到常太鎮溪北小學開展“傳遞夢想 快樂童年”慰問暨愛心捐贈活動,把最真切的關愛送到山區孩子們的手中;每年春節期間,我站積極響應上級號召“進百村入千企走萬戶”主題實踐活動,走訪掛鉤點困難家庭,為他們送去食用油、米粉等生活用品進行慰問。利用其專業知識為群眾量血壓、講述一般疾病的治療方法等,普及衛生常識。
(二)逐步完善“四個環節”救助管理工作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是新時期救助管理站承擔的一項重要任務。近年來,我站從工作實踐中摸索總結出“靠前救助、中心引導、妥善安置、跟蹤回訪”四個環節:
1、靠前救助。根據市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定期組織相關部門有計劃地主動在市區街面開展拉網式救助活動,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救助,確保城市街面無流浪未成年人現象,積極維護未成年人的正當權利不受侵犯。對特困家庭進行結對幫扶,預防因家庭貧困出現兒童輟學、流浪的情況。2014年8月27日,為認真落實民政部長提出的“部門聯合,資源統籌、成果共享”的會議精神,我站聯合團市委、市陽光青少年事務服務中心、莆田監獄共同開展了“12355陽光關愛”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金秋助學與困難幫扶活動。通過摸底篩查,為其中需要經濟幫扶的困境家庭未成年子女提供每人每年1200元的幫扶,幫助他們度過難關,防止失學輟學的情況產生,同時也促進服刑人員安心改造,無后顧之憂。
2、中心引導。認真落實民政部關于“全國救助管理機構等級評定標準”的相關要求,投入16萬元不斷完善中心設施設備建設,不斷改善受助人員居住和生活環境,使其感受到家的溫暖。
3、妥善安置。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是一項臨時性救助工作,要真正實現流浪兒童不再反復流浪,必須實行有效的安置,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①對特殊家庭的安置。由于父母離異或失去父母的家庭而造成的流浪兒童,要做好家庭和兒童雙方的思想轉變工作,落實好家庭的培養責任和社會監督的雙重保障。如2014年7月份我站救助了一名被母親虐待的未成年人小龍,在其受助期間不僅安排專人陪護,還在六一節及其生日等節日期間舉辦慶祝活動,讓他感受到溫暖;并協同市共青團協調當地村委會,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撤銷其母親林某姐的監護人資格,成功實現全國首例未成年人監護權轉移;經過多方協調終于將其順利妥善安排。
②引導愛心家庭助養。為使流浪未成年人感受到家庭溫馨和親情溫暖,救助站對10歲以內暫時無法找到家庭的流浪兒童,引導社會愛心家庭助養他們,與助養家庭簽訂寄養協議,為他們臨時安一個家,使他們能與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樣過上幸福“家庭”生活。2009年我站救助一名找不到家的7歲流浪男孩趙某,經志愿者聯系廈門一個家庭進行寄養,既減輕了政府的負擔,又使孩子可以享受到親情般的關愛,讓其健康快樂成長。
4、跟蹤回訪。對已返鄉或安置的流浪未成年人建立檔案,實行跟蹤回訪制度,保持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