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工商局了解到,省工商局日前下發通知正式啟動2012年申報認定及延續認定福建省著名商標工作。通知要求,福建省著名商標認定工作堅持培育一批、選拔一批、申報一批,做到成熟一個、申報一個。由各級工商部門逐級推薦,省工商局不定期分批審核研究。審查中發現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三年內申報申請將不被受理。
今年申報還嚴格了實地考察評估環節。工商部門注意實地考察申請人生產經營情況及商標情況,逐件進行量化考核。申請人還需開展自我公示宣傳工作。發布廣告的證據材料可采用發表、合同、刊樣相結合的方式,不包括收款收據。此外,通知還要求將著名商標申報與企業信用情況結合起來,企業信用評價等級B級以下的企業,將不會獲得認定推薦資格。1999、2002、2005、2008年度福建省著名商標今年將期滿,因申請延續認定,否則將予以注銷并公告。已是工商總局認定的馳名商標,申請延續省著名商標的程序簡化。今年起,新發放的福建省著名商標牌匾將不再標注“有效期三年”,被延續認定的,只發給證書,不再發給牌匾。
據悉,福建省著名商標認定的條件是:該商標為主持商標,且商標權屬無爭議;該商標實際使用已滿三年;該商標為公眾所知曉;該商標商品或服務質量優良、穩定,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標準,具有良好市場信譽;申請人近三年無商標侵權行為。我市現有涵蓋鞋業、服裝、古典家具、工藝美術等各個行業的福建省著名商標157件,為增強產品競爭力、展示企業形象,扮靚莆田城市名片,推動實現“莆田制造”向“莆田創造”升華發揮了重要作用。(時報記者 林錦堂 通訊員 唐乘風 陳建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