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莆田檢驗檢疫局獲悉,自2012年6月1日起,凡檢驗檢疫證書格式未經國家質檢總局確認的水產品,不得進口。據了解,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進出口水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已經國家質檢總局確認的檢驗檢疫證書格式目前共有27個國家。亞洲8個國家:越南、泰國、韓國、巴基斯坦、緬甸、日本、菲律賓、土耳其;歐洲10個國家:法國、丹麥、俄羅斯、挪威、荷蘭、冰島、希臘、西班牙、愛爾蘭、德國;美洲7個國家:美國、加拿大、烏拉圭、巴西、智利、秘魯、阿根廷;大洋洲2個國家:澳大利亞、新西蘭。莆田檢驗檢疫局提醒我市進口水產品企業,需與檢驗檢疫人員進行溝通,提前了解對方貿易國是否已經向國家質檢總局確認證書格式,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林錦堂 呂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