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費者吳女士向記者反映,她在超市購物后,被告知購物小票可以免費抽獎,她忍不住誘惑,參加了抽獎,并“幸運地”中了二等獎。本以為天上掉餡餅,后來才發現上了當。
前些天,吳女士途徑勝利路某一購物廣場時,被一家超市的慶祝活動吸引住了。于是她進去逛了一下,并買了一些日用品。結賬時,收銀員告訴她可以憑購物小票到首飾專柜免費抽獎。陳女士經不住免費抽獎的誘惑,參加了該活動。她沒想到自己“很幸運”地中了二等獎,可以以98元的優惠價購得原價480元的“金吊墜”一個。但買回家后,家人都說她上當了,這類吊墜在夜市買只要幾塊錢,她立即找出購物憑證,但上面只寫著“三日內可調換”。吳女士說,她看過那些首飾,100元以下的幾乎沒有,如果拿去換只會付出更多的錢,于是她自認倒霉,當是個教訓了。
在記者采訪當中,發現與吳女士有相同經歷的消費者不在少數,他們認為,所謂的抽獎也只是個幌子,基本上抽獎者都能享受所謂的折扣優惠,然后用看似很優惠的價格買一些根本不值錢的東西。不明真相者往往被“中獎”的喜悅沖昏頭腦,上當受騙。然而,當消費者在與出租柜臺發生商品退換問題糾紛時,承擔商品責任的應該是出售方,即出租柜臺,而非超市,這也給解決該類投訴帶來了一定困難。
記者提醒廣大消費者一定要警惕不法商家的欺騙性抽獎活動,切勿貪心;購買貴重飾品最好貨比三家,理性消費。(時報記者 吳芹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