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莆田檢驗檢疫局獲悉,今年1-4月,該局為轄區內2408批,貨值6628萬美元貨物實施直通放行,共為企業節約通關時間4856小時,節約通關費用24.3萬元。
所謂直通放行,是指檢驗檢疫機構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進出口貨物實施便捷高效的檢驗檢疫放行方式,包括進口直通放行和出口直通放行。直通放行的便利體現在三個方面:簡化了手續,莆田轄區的產品有90%都通過秀嶼以外的口岸進出境,企業在莆田辦理報檢手續后還需到馬尾、廈門等口岸局換取通關單,實行直通放行后,企業在市內即可拿到通關單,無須到口岸局辦理換證手續;節省了費用,企業在口岸局換通關單,需要支付貨運代理每批100元的換單費,貨物如須查驗,還須支付額外的拖箱費、倉儲費、滯港費等,直通放行模式可使企業免去這部分支出;縮短物流時間,由于省去口岸查驗環節,企業無須預約查驗時間,可及時出運。
據了解,莆田檢驗檢疫局自2009年1月1日對出入境貨物全面實施直通式放行以來,已為24家企業節約通關時間33992小時,節約通關費用169.98萬元,涉及鞋、輪胎、罐頭和電話機等進出口貨物。
(時報記者 林錦堂 通訊員 王荔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