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皇帝對媽祖的勅封樂此不彼,開始時,由宋徽宗皇帝對座落于莆田涵江白塘的圣墩祖廟勅賜廟額曰:“順濟”。而后,宋代各朝皇帝對媽祖本人的勅封由“夫人”直至封到“妃”。進入元代后,元世祖忽必烈為了大量從東南沿海水運糧食至京師,遂以媽祖助漕運有功,加封媽祖為:“護國明著天妃”。一下子把媽祖由“妃”的神格提升為“天妃”的神格。進入清代后,清王朝攻克臺灣后,為了加強對臺灣的統治,便把媽祖加封為“天后”,即把媽祖由“天妃”的神格提升為“天后”的神格。這對媽祖文化的傳播無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能促使媽祖神格提升,無疑是傳播媽祖文化的大功臣。因此,也引起了一些人為某地域利益而故意歪曲提請媽祖加封的歷史真相。最近有人在網上發布博客言論,稱首次促使媽祖加封“天妃”、“天后”封號的均為泉州人,稱“媽祖在莆田只是為媽祖(神)提供一個lsquo;原型人rsquo;,而真正媽祖文化的產生地則非莆田,而是泉州。”并認為“最早的天妃封號是泉州人向元朝皇帝請封來的,后來泉州人施瑯又向皇帝請敕封天后稱號。”
“天妃”、“天后”封號的首次褒封,到底是由誰請封的?筆者認為有必要就“天妃”、“天后”封號的由來作一番考證:
一、媽祖首次“天妃”封號的由來
媽祖被封為“天妃”,據《天妃顯圣錄》載:“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以庇護漕運封lsquo;護國明著天妃rsquo;。”
元世祖加封媽祖為“天妃”的原因,據《天妃顯圣錄·歷朝褒封致祭詔誥》載:“朕恭承天庥,奄有四海,hellip;hellip;唯有爾神,保護海道,舟師漕運,恃神為命,咸靈顯赫,應驗昭彰。”言下之意,就是忽必烈自從當上皇帝以來,得媽祖神靈庇佑,從江南至京師的漕運舟師才賴以安。并根據“有司”奏折,委派蒲師文前往加封媽祖為:“護國明著天妃”。有人僅根據忽必烈詔書中出現蒲師文名字,便認為是蒲師文奏請忽必烈加封媽祖。其實,這是對忽必烈昭書的誤讀。查忽必烈在元至元十八年(1281)《晉封護國明著天妃詔》中所稱的:“有司奏請,禮亦宜之”、“今遣正奉大夫宣慰使左副都元帥兼福建道市舶提舉蒲師文冊爾為:“護國明著天妃”。蒲師文為宋泉州市舶司長官蒲壽庚之子,在蒲壽庚降元后,由其子承襲泉州市舶司提舉職。忽必烈的詔書,只是交待了“有司奏請”加封媽祖的事,他也認為應當加封。在這里,“有司”是指官吏,古代設官分職,政事各有專司,故稱“有司”。忽必烈在詔誥中所稱的“有司”。應是指專司漕運的官員因漕運得到媽祖庇佑,才向皇帝奏請加封媽祖,而蒲師文當時只是“市舶提舉”所謂市舶提舉,只是專司對外貿易管理、法令、征稅的官員。所以,“市舶提舉”不是漕運官,不可能負有直接從事管理漕運職能。也就不可能存在莆師文管理漕運因得媽祖庇佑而奏請加封媽祖。蒲師文被忽必烈委派前往加封媽祖為“護國明著天妃”。只是代忽必烈宣讀加封媽祖為“天妃”的詔書而已。決不能把此事解讀為系蒲師文向忽必烈奏請加封媽祖為“天妃”。同時,關于蒲師文奏請加封媽祖為“天妃”的說法,并非只是有人在網上談及,近讀《媽祖文獻史料匯篇·檔案卷·晉封明著護國天妃》中也提到:“新任福建市舶提舉的蒲壽庚之子蒲師文才正式以lsquo;有司rsquo;名義奏請加封。”筆者認為,蒲師文奏請加封之說沒有證據。在這里,“有司”、“蒲師文”應是兩個不同的主體,如果“有司”與“蒲師文”系同一人,忽必烈的詔書中即先應提到系蒲師文以媽祖護漕運有功,奏請忽必烈加封媽祖,然后派蒲師文前往加封媽祖為“天妃”。所以,媽祖被忽必烈加封為“天妃”系泉州人奏請尚乏必要的證據加以支持,僅是某些人臆想而已,不足為據。
二、媽祖“天后”首次封號的由來
關于媽祖從“天妃”神格晉升為“天后”神格。目前,從現存的史料看,有三說,一說媽祖被清康熙皇帝于二十三年(1684)加封為“天后”,系施瑯因媽祖陰助平臺有功,施瑯攻復臺灣后,回來奏請康熙皇帝加封媽祖為天后。一說為清乾隆二年(1737),因延協目兵黃忠等由臺灣回廈,臺灣守備陳元美等領餉回臺,中途遇風、禱媽祖庇佑才得以平安。由允祹奏請加封天后。一說為媽祖護冊封使全魁、周煌有功,全魁、周煌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奏請加封媽祖為“天后”。
上列三種關于媽祖首次被皇帝由“天妃”加封為“天后”的說法,到底哪種說法更符合歷史真實?應該還是讓史實來說話。(未完待續 1)(朱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