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華民族自古以來追求的“和”是媽祖精神的終極目標。
媽祖最富有特色之處是她的寬容與和諧,“和”是媽祖區別于其他神祇的一個重要特征。
“和”在中國的哲學中具有極重要的地位。
道家強調“和”。道家經典《周易》認為“和”是宇宙之法則,天地間萬物“和”為最可貴。《老子·四十二章》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以抱陽,沖(中)氣以為和”,從本原的意義上闡發了“和”。
儒家主張“和”。《禮記·中庸》說“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儒家主張 “和為貴”(《論語·學而》),“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董仲舒《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中說 “和者,天地之所生成”,王充的“瑞物皆起和氣而生”、張載的“太和所謂道”、王夫之的太和為“本然之體”等等都突出了“和”的意義。
佛家也主張“和”。 “緣”是佛教中一個根本的理論,認為眾緣和合,世界的萬物是共生的關系,萬物皆起因于緣,所以佛教講“六和”又稱“六和合”或“六和敬”,這是佛門的重要清規,也是佛門信徒和諧相處的基本準則。“六和敬”的基本內容包含以下六個方面: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利和同均、見和同解。和諧是佛教的核心價值和主要精神。
可以說在中國博大精深的傳統哲學思想體系中,“和”占有極為重要的位置,在中國人的思想意識深處“和”的觀念最為根深蒂固。
中國文化中的“和”有四層意思,一是人與人之間的和,二是人與社會的和,三是人與自然的和,四是人內心的和,達到這四“和”,天下就太平了。如果說,儒家側重于治國,道家側重于治身,佛家側重于治心的話,則三者有個共同點,即是“和”,這也是這三家在中國歷史上能共同存在一起發展的契合點。
《天后圣母圣跡圖志》中記載這樣一則故事:有晏公者浮海為怪,后(媽祖)先施法力制之,雖服神威未能誠服。后乃假色相,一神龍興濤鼓浪來犯后舟。后命投下法繩,隨攝隨粘, 牢固難解,始懼而伏罪。后囑曰:“東溟險阻,爾當護民。”收為部下總管。這則傳說與諸葛亮七擒七縱孟獲,最后歸我所用很是相似。其實在媽祖眾多的傳說中類似的故事還很多,諸如“演神咒法降二將”、“高里鬼具體現形”、“奉圣旨鎖獲雙龍”、“臨海津法驅二孛”、“破魔道二嘉伏地”等,這些都講媽祖對興風作浪的妖怪不是打下十八層地獄,使之永世不得翻身,更不是從肉體上消滅掉,而是以德服之,以法服之,最后都感化之并收為己用。這就是“和”的體現。元代黃淵在《圣墩順濟祖廟新建蕃釐殿記》一文中對媽祖與其他諸神進行過比較,他認為:“他所謂神者,以死生禍福驚動人,唯妃生人、福人,未嘗以死與禍恐人,故人人事妃,愛敬如生母。”媽祖是一尊不以生死禍福威懾人,而是一味保佑人的神,也正是媽祖精神中這種特有的寬容、和諧內涵,使得媽祖這尊女性之神,具有了更多的母愛色彩,具有了更多的親和之力。
元明以來,佛教和道教開始介入媽祖的新一輪神格化塑造,媽祖的救苦救難精神更是被賦予了富于佛道意蘊的神話色彩。元代黃淵《圣墩順濟祖廟新建蕃釐殿記》中稱妃“即普陀大士之千億化身也”。明代《三教源流搜神大全》稱媽祖母親“嘗夢南海觀音與以優缽花吞之,已而孕,十四月始娩身得妃”。而觀音菩薩是佛教中最具人民性的神,自宋代以來,就有家家彌陀佛、戶戶觀世音的說法。不管媽祖是作為觀音菩薩的化身,或者是觀音菩薩讓誰投胎,她的救苦救難傳說都進入了觀音神話體系,與佛家結了緣,具有了更強烈的普度眾生的意義。明代中期流傳一部《太上老君說天妃救苦靈驗經》,稱媽祖前身是妙行玉女,明萬歷年間吳還初《天妃娘媽傳》也說媽祖乃 “北天妙極星君之女玄真”下凡,他們將媽祖引入道教神話體系,將她塑造成為道教的神仙,從而凸現了媽祖信仰與道教的關系。
從媽祖的眾多傳說中我們完全能夠感受到媽祖精神是如何深深扎根于中華傳統主流文化和民間文化駁雜的沃土之中的。 (陳天宇 黃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