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期出臺“關于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扶持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全面清理涉企收費項目,規范中介機構、公共服務行業收費行為,取消1項收費項目,免征3項收費項目,減征了6項收費項目。
據了解,根據意見,莆田對涉企的收費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凡中央、省里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嚴格執行,落實到位;凡省里出臺減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一律按最大額度減征。取消交通部門收取的quot;條形碼quot;工本費25元/卡。調整水利、商檢、安監、勞動、衛生等部門相關收費的征收幅度,取消、免征、減征或按低限收費項目,免征項目具體為水利部門防洪費免征一年,商檢部門免征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的出口活動物檢驗檢疫費,安監部門免征一年企業安全風險抵押金。減征項目包括,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費減征幅度從0.9%降到0.6%,基本醫療保險減征幅度從2%降到1%,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失業保險金減征幅度從2%降為1%;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出口農產品檢驗檢疫費、出口紡織品檢驗檢疫費減征幅度分別為50%和30%,有毒有害從業人員檢驗費減征幅度為10%。
另外,意見對于規范中介機構、公共服務行業收費行為也做出了規定,市場中介組織要在工作、組織、經濟、場所等方面與政府及其部門徹底分開。不得將中介服務收費與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相互捆綁,實施強制性收費。不得將中介服務收費作為行政許可的前置條件。嚴禁公共服務行業利用壟斷地位強制企業接受指定服務、購買指定產品,并從中牟利。嚴禁社會團體擅自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以及對企業進行排名等活動,并借機向企業收費或變相收費。鼓勵行業協會減輕企業會費負擔。 (蔡學偉 龔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