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消費者許先生在涵江區某眼鏡店為其女兒購買了一副鏡片。當時,商家推薦用“青少年迷你標準加膜片”更好,不會讓孩子近視的度數加深。消費者就按商家推薦購買了一副該鏡片,價格830元/副。購買后,小孩發現鏡片效果不好,看字會模糊。消費者要求退貨與商家發生爭執,經12315多方協商,由商家免費給消費者重新調試,并更換鏡片。然而,更換后的鏡片仍然出現了同樣的問題,消費者與商家協商購買普通鏡片,并退還差價被拒。消費者再次撥打12315投訴。
接到投訴后,涵江區工商局12315工作人員再次召集雙方當事人協調處理。該投訴已經涵江12315調解處理過一次,屬于二次投訴。經營者稱,鏡片絕對沒有質量問題,很多消費者配戴了該鏡片后,都反應效果很好,如果消費者有任何不滿意,其可以為其再次提供認真細致的服務,保證可以讓其滿意。消費者稱,二次都無法正常使用,即使不是質量問題,也說明其無法適應該種鏡片。涵江區工商局12315工作人員指出,盡管還沒有證據顯示該鏡片存在質量問題,但是每個人的體征是不同的,消費者二次配戴都無法適應該鏡片,說明其眼睛無法適應該種鏡片,建議經營者給予退貨或更換另一種鏡片。最終經營者同意給消費者退貨。 (陳永威 寧勇 姚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