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年來,我市創新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及仲裁等多元銜接機制,在黨委、政府領導下,以法院為主導,在全市各鄉鎮、街道、國土、工商等行政部門建立數十個調解銜接站點,通過選聘特邀調解員、聘任調解員,建立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委托調解、協助調解等工作機制,廣泛運用調解方式解決了大量社會糾紛、群體性事件,有效解決了因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缺乏法律效力,重復調解導致效率不高等問題。2005年9月至2008年底,莆田各級黨委、政府通過調解銜接成功化解矛盾糾紛1474起,一批重大、敏感性的群體性事件得到妥善處理;訴訟調解、協調和執行和解率大幅提升,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到66.3%,執行和解及當事人自動履行率達78.4%,實現案結事了。
目前,全市兩級法院共聘請了1235名特邀調解員、29名聘任調解員,基本覆蓋各個鄉鎮、村居和部分行政機關、行業調解組織;法院還建立了調解員信息庫,設置電腦觸摸屏,供當事人在調解時自主選擇。同時,還建立調解銜接巡回點,法院在偏遠山區、海島漁村依托基層人民調解組織設立巡回點,委托收案、巡回調解。目前全市已建立調解銜接工作站116個、示范點28個、巡回點15個。 (時報記者 林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