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隨著圣誕、元旦節日的逐漸臨近,為確保兩節期間消防安全,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1月5日,莆田消防支隊部署開展為期半個月的消防監督抽查活動。
據悉,此次活動主要抽查全市的賓館、飯店、大中型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節慶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監督抽查的主要內容:被檢查單位的防火墻“四個能力”建設情況;被檢查單位的建筑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了公安消防機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設計備案、消防驗收、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消防安全檢查;建筑物的使用性質是否符合規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車通道、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是否符合規定;消防設施運行、消火栓狀況以及滅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規定;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單位的消防組織、消防工作制度、應急預案及消防安全逐級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及消防知識應知應會情況等。
同時,該支隊將抽查按照2:1的比例確定進行,充分利用錯時工作制,加大對公共娛樂場、商場等營業性人員聚集場所開展夜間消防監督抽查力度,并結合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充分發揮各縣區安辦、基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的作用,對轄區“三合一”場所、家庭式小作坊認真普查,堅決消除火災隱患。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帶病”營業的場所要按照公安部“七個一律”嚴肅處理。 (時報記者 林錦堂 通訊員 吳愛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