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荔城公安分局拱辰派出所在“大回訪”活動中,要求民警逐一回訪“110報警”和在偵在辦的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同時,組織派出所法制員對民警所辦的各類案件進行自評檢查的基礎上,邀請上級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定期聯合檢查,進行考評、通報,跟蹤監督執法規范化建設成效,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進一步提高全體民警執法辦案的質量和水平。 (石俊祿 潘志斌)
[回訪規范執法]
閩公網安備 3503000200108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