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在推進被中央政法委確定的全國維穩先進典型經驗之一,被譽為“莆田模式”的訴訟調解與非訴訟調解銜接機制建設中,仙游縣法院充分發揮“司法推動”作用,大力加強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業調解、行政調解等非訴調解資源的整合銜接,促成仙游縣委建立全市首家獨立編制的“調解銜接辦”,在全縣設立工作站18個,示范點11個,形成了黨委領導、法院引導,整合各種調解力量,全面、全程、全員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解大格局,大量的民間矛盾得益于調解銜接機制的成功化解。如2009年3月,仙游縣某鎮200多戶村民集體向鎮政府狀告余某、黃某用瀝青攪拌花生種子,導致200多畝花生種植后只發芽不長根,要求政府解決賠償問題。該院及時組織巡回法庭前往了解案情,啟動調解銜接機制,多次深入田間地頭家門做調解工作,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并即時履行。2008年以來,該院通過調解銜接機制共委托調解1799件,成功1761件;協助調解2593件,成功2257件;效力確認2402件,全院民間事調解撤訴率從2008年的72.3%上升到2009年的83%,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調解工作先進單位”。
該院注重發揮巡回審判、調解銜接、理訴疏訪、行政協調等工作優勢,全方位開展巡回審判、委托調解、協助調解、“送法下鄉”等便民立案審理活動,積極推動社會矛盾化解和社會管理創新工作。鯉南法庭每周三到3個山區鄉鎮開展巡回立案活動;榜頭法庭每個月準時于5日、15日、25日派2名法官到邊遠3個山區進行定時巡回審理,遇到節假日也不順延;郊尾法庭采取便民措施開展對交通運輸案件的“即收即審”便民訴訟活動,被群眾譽為“路邊好法庭”。該院還大力開展群眾信訪集中領域的社會矛盾化解工作,成功化解涉及148個群眾上訪的仙游縣某企業中毒事件和全縣各中心小學與145名幼兒教師勞動爭議糾紛案件,有力的維護了社會安定穩定,助推了構建和諧社會。(時報記者 邱南強 林錦堂 通訊員 楊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