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9月6日,湄洲邊防派出所收到一封來自轄區刑滿釋放人員潘某的感謝信,特意感謝該所官兵對其給予的關心和幫助。
據了解,潘某因涉嫌綁架他人于1998年7月被上海公安機關抓獲,1999年11月被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其中減刑三年半),于2010年5月刑滿釋放。潘某出獄后,由于思想包袱過重,一時難以接受現實,對生活失去了信心。該所民警在走訪中了解情況后,立即對其實行“捆綁式”幫教措施,建立了常態化管控機制,定期不定期地開展回訪,與潘某傾心交談,積極推進思想轉化工作,促其重塑信心,更好地融入社會。
幫教期間,該所民警了解到其因家境貧困曾多次去市區工廠找工作,卻因為拿不出“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而被拒之門外。得知這一情況后,民警通過與一個園林處聯系溝通,協調其進園林處上班,解決好了就業現實問題,落實好安置政策。通過該所官兵的努力,潘某逐漸消除了過去的一些顧慮和疑問,對邊防民警有了更加直觀的了解、正確的認識和深刻的感受,同時也樹立起了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其表示今后將繼續改造,爭取靠雙手讓自己過上幸福的生活。 (時報記者 林錦堂 通訊員 林智軍 張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