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農歷正月,喜氣洋洋。全市各地沉浸在濃厚喜慶氛圍中,節日各類喜慶活動較多,居民燃放煙花爆竹增加。燃放煙花爆竹一旦不慎,極易造成各類安全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威脅。市公安消防部門提醒廣大市民切實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節日期間注意正確選擇購買煙花爆竹、注意正確燃放煙花爆竹,度過一個平安祥和的佳節。
購買煙花爆竹時,首先建議消費者要到有銷售許可證的零售店去購買。煙花爆竹產品品種多,消費者應根據年齡、掌握煙花爆竹知識程度、燃放程序、消費的場地,合理選購煙花爆竹產品。選擇時外觀上應整潔、無霉變、完整未變形,無漏藥、浮藥。同時產品標志應完整、清晰,要有正規的廠名、廠址等。此外,選購的煙花爆竹產品引火線(除摩擦類和部分線香類外)應為無霉變、無損壞、無藕節的安全引線。
燃放煙花爆竹要嚴格按照產品說明,選擇符合要求的戶外場地燃放;不要手持煙花爆竹燃放,不要燃放摔炮、拉炮、砸炮等危險性高的煙花爆竹;不要向行人、車輛、房屋等發射、投擲煙花爆竹;點燃煙花爆竹后要立即離開,返回到安全位置;燃放中如出現異常情況,不要馬上靠攏,要等一段時間待原因明確后再處理;同時,燃放煙花爆竹時要保持警覺、清醒的頭腦,喝酒后嚴禁燃放;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時,一定要有家長陪同。此外,燃放煙花爆竹時,應注意把燃放地點的可燃物清除,防止可燃物引燃發生火災;如節日期間離家串門、旅游時,要注意關好門窗,防止飛來煙花爆竹火種引燃室內窗簾等可燃物引起火災。 (林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