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荔城法院在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活動中,對法院執行采取完善便民措施、突出執行和解、落實司法救助等三項措施,提高了執行工作的效率,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今年來,該院共有執行案件594件,執行率達63.4%。
針對部分當事人對執行的程序不了解,對執行措施不理解和不配合的現象,荔城法院從完善便民措施入手,堅持“四公開”,公開案件經辦人的聯系電話和舉報電話,讓當事人明確監督的對象;公開執行程序和執行措施,制作案件流程管理圖表上墻,讓當事人了解執行的階段和過程;公開案件的進展,保證當事人對案件實際執行過程的知情權;公開承諾,對當事人舉報財產線索限時出警,對弱勢群體的申請優先執行等等。今年以來,該院在已執行的594個案件中,采取和解結案的487件,占到了82%,有力地促進了社會的和諧。
荔城法院注意加大執行中司法救助的力度,對弱勢群體的申請堅持優先執行的原則,如四川籍民工李秀瓊申請執行溫某宋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一案,派出執行人員遠赴河北為申請人執結賠償款23萬元,申請執行人李秀瓊特意從四川為執行人員送來錦旗,對執行法官不辭辛勞,奔波千里,幫助執行賠償費表示感謝。對于部分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特別是附帶民事案件,因申請人家中的主要勞力被害,給家庭造成實際困難的,荔城法院注意從執行救助基金中給予補助,今年來共救助3戶85000元。 (王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