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中考中招制度,日前,市教育部門出臺了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決定我市從2010年起實行網上報名、網上閱卷、網上填報志愿等措施。
根據《方案》,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和管理,分為全市統一考試和學校自主考查兩類進行。其中,全市統一組織的考試科目包括:思想品德、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體育。學校組織的考查科目包括: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與學校課程、英語口語交際和理化生實驗操作。學生修滿三年并完成課程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綜合素質評價、學科學業考試成績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要求,準予畢業。
《方案》明確規定: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是高中階段招生的主要依據。2010年中招對下列對象實行獎勵加分:思品、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考試成績全部達到A等級的考生,在語、數、英總分上再加5分參加中招錄取。上述學科達6個A、1個B等級的考生在語、數、英總分上再加3分參加中招錄取;學生綜合素質評定三年總評為A的考生在語、數、英總分上加3分參加中招錄取。省一級達標高中面向全市招生,錄取時按特長生、統招生、定向生、擇校生四種類型依次進行。統招生錄取時思品、物理、化學3科成績只能有1科B等級(即AAA或AAB),并以語、數、英總分(投檔分)按學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定向生,根據我市從2008年起試行招收定向生政策,將優質高中部分招生名額分配到各初中校,今年我市仍試行該政策;報考定向生的考生要具備兩個條件:三年學籍均在報考學校并就讀于本校的應屆生;學生綜合素質評定三年總評B級以上(含B級)。各校特長生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3%,特長生必須參加中考,錄取原則上須具備綜合素質B 等級以上(含B等級);語文、數學、英語總分按有關規定劃定,然后按特長生項目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另外,擇校生錄取在統招生、定向生、特長生錄取結束后進行。各校招收擇校生比例不得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30%。
省二、三級達標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面向轄區招生。普通高中統招錄取按學校級別、錄取類型進行錄取。普通高中達標學校所錄取的學生應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綜合素質評定等級達B級以上(含B級),學校考查科目合格,史、地、生、體育4科成績達到C級以上(含C級);思想品德、物理、化學3科成績達到各類學校的等級要求。 (時報記者 林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