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財政部門了解到,我市出臺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計劃從2009年開始,用三年時間,對全市抗震設防不達標校舍進行抗震加固;對洪澇災害易發地區、山體滑坡、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易發地區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遷移避險,提高校舍綜合防災能力。所需資金實行省級統籌,市縣(區、管委會)負責,市財政將采用“以獎代補”的方式對縣區進行補助。民辦、外資、企(事)業辦中小學的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資方和本單位負責實施。校舍安全工程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及稅收等給予減免。 (時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