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秋季起,考上相關大學(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和成人高校)的困難學生憑高考錄取通知書,就可以在生源所在地申請助學貸款了。省教育廳日前公布本省首批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縣區及高校名單,凡是來自省內21個縣區的生源,只要被40所省屬高校錄取,就可以在生源地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了。此前,新生助學貸款一般要等到校報到后,才可以在所在高校申請。
據了解,貸款的申請人可以通過縣區資助管理中心在其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農信社營業機構辦理。學生只需簽訂一次貸款合同,就可申請到每生每學年6000元的貸款。貸款將按年度分次發放,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0年來確定,最長為14年。
此外,今年我省還將放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擔保范圍,60歲以下、無不良行為、無不良信用記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并經貸款人認可的第三人也可以作為共同借款人。
福建省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縣(市、區)首批名單包括:福鼎市、福安市、周寧縣、壽寧縣、屏南縣、霞浦縣;仙游縣、秀嶼區、荔城區、湄洲島管委會;東山縣、漳浦縣;連城縣、長汀縣等。
40所試點高校包括:福建師范大學(含軟件人才培養基地)、福建醫科大學、福建農林大學、集美大學、福建中醫學院、漳州師范學院、仰恩大學、福建工程學院、福建警察學院、莆田學院等。 (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