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廂區林先生撥打本報服務平臺熱線:林先生是一企業業主, 他說日前有人自稱是某消防單位的工作人員,要求他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銷售消防器材等活動,他詢問這樣的培訓有必要參加嗎?
市公安消防支隊工作人員:自新修訂的《消防法》頒布實施以來,各級各部門、各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越來越重視消防安全工作,但是近來,各級公安消防機構接到多起與林先生類似的電話反映,有一些社會團體、個人以“莆田市消防培訓中心”、“莆田市消防培訓服務部”等名義,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銷售消防器材等活動,甚至有一些不法分子冒充公安消防機構工作人員的名義,強制進行推銷消防書籍以傳真形式通知企事業單位參加培訓并要求交納培訓費用。
對此,市公安消防支隊鄭重聲明:上述各類消防培訓中介均與公安消防機構無關,請各單位切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凡是公安消防機構組織各企事業單位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會由市、縣(區)公安消防機構工作人員電話告知有關單位培訓計劃或以印有公安消防機構公章的正式文件通知,并在莆田消防網(www.ptxf.com)上進行公告。如各單位對培訓存有疑問的,可向公安消防機構進行咨詢確認。遇到類似上述的強制推銷和不法欺詐等行為,各單位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舉報,謹防上當受騙。 (時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