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林先生撥打本報服務平臺熱線:前幾天,他在街頭看到一位婦女在送孩子去學校的途中,忽然被一名粉頭垢面的男性精神病人用石頭砸傷眉部,縫了幾針。他想問的是,像這類精神病人應如何進行救助?
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流浪乞討在外的人們需要家庭溫暖,更需要社會關愛。當你遇到流浪乞討者時,可以勸他們早日回家或勸導其到我站接受救助,我站會區別不同對象,依法及時給予救助或幫助。救助條件有四個: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本著自愿救助、無償救助,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則,當你遇到流浪乞討人員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時,請及時勸導或護送他們到就近政府的定點醫院市第一醫院、莆田學院附屬醫院、仙游縣醫院、涵江醫院、秀嶼區醫院、城廂區醫院和市慈康醫院、仙游縣德安醫院進行救治。(時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