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廂區龍橋辦李先生撥打本報服務平臺熱線:他詢問下崗殘疾職工再就業有什么優惠政策?
回音:下崗殘疾職工自謀職業或自愿組織起來就業的,殘疾人服務機構應協助所在企業幫助他們選擇項目、安排培訓,工商、稅務等部門和街道、社區在辦營業執照、減免稅費、落實經營場地、籌集資金等方面提供服務。再就業中心為進入中心的下崗殘疾職工提供崗位需求信息,利用現有的資金、技術場地、設備進行進行針對性的轉業、轉崗訓練。對參加培訓取得證書的,職業介紹機構要在半年內提供三次職業介紹。凡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的1.5%的比例的單位,在招錄人員時應先安排下崗殘疾職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需的工勤人員,有適合殘疾人崗位的,應優先安排下崗殘疾職工。 (時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