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可享受哪些待遇
市民王小姐撥打本報服務平臺熱線:她在莆田某事業單位上班,今年25歲了,想了解莆田的晚婚晚育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市計生委工作人員:實行計劃生育是我國一項基本國策。提倡晚婚,推行晚育。1、 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2、 晚婚晚育享受以下待遇:(1)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雙方晚婚的,婚假延長到15天;(2)晚育的給男方護理假7天;(3)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4)婚假、護理假、產假期間,按出勤對待,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3、 男女雙方未達晚婚年齡要求結婚者,應動員晚婚。仍要結婚者也應服從國家生育安排,實行晚育。4、 嚴禁未達法定年齡結婚生育,嚴禁計劃外生育,嚴禁非法收養、送養子女。(時報記者 林海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