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區西天尾鎮小林撥打本報服務平臺熱線:小林是今年剛畢業的大學生,他咨詢哪些部門負責招考大學生“村官”?報考大學生“村官”的高校畢業生需要具備什么條件?選聘主要有哪些程序?
回音: 每年一次的大學生選聘工作,原則上由省、市一級的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委統一組織實施,或省、市兩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委共同組織實施。各地根據中央有關部門分配的選聘名額,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條件進行選聘。同時,也可結合實際,自行選聘一定數量的大學生“村官”。 中央有關部門規定,選聘對象為30歲以下應屆和往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重點是應屆畢業和畢業1~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則上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非中共黨員的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干部也可選聘。另外,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團中央等部門組織的到農村基層服務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活動期滿的高校畢業生,本人自愿且具備選聘條件的,經組織推薦可作為選聘對象。各省(區、市)此前已經選聘到村的大學生“村官”,本人自愿,通過組織考察推薦,可轉為選聘對象。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中央有關部門確定的選聘條件和發布公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等基本程序進行。 (時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