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區新度鎮鄭先生撥打本報服務平臺熱線:他詢問哪些學生可以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金額是多少,還款期限是幾年?
回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由生源所在地的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稱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福建省籍學生(以下稱借款學生),在其戶籍所在的縣(市、區)辦理發放的貸款,主要用于解決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問題。該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貸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象為福建籍全日制本專科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學生(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2009年我省先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試點工作,對象為今年考入普通高校的新生,在校生繼續在高校申辦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憑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和貸款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向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及農信社將按照以下程序辦理:中心初審、推薦rarr;貸款人受理rarr;貸款人調查、審查、審批rarr;簽訂借款合同rarr;貸款發放、劃款到就讀高校rarr;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rarr;貸后管理等其他工作。簽訂借款合同后,第一次發放貸款,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須到貸款人業務受理營業機構,按合同約定辦理貸款發放相關手續;此后每學年發放貸款,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原則上必須親自到貸款人業務受理營業機構,辦理貸款發放相關手續,如遇借款學生勤工儉學等特殊原因,不能回鄉辦理貸款發放手續的,可書面委托其共同借款人代為辦理貸款發放相關手續。
根據學制及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貸款額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金額,每生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實行按年計收,其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計算。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后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考入中央高校以及考入福建省以外的地方高校跨省就讀的,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在福建本省地方高校就讀的,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按高校隸屬關系全部由省、市財政承擔。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應屆畢業生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延長寬限期限,但還貸期限不變。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后兩年為還本寬限期,寬限期后按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時報記者 林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