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廂區朱先生撥打本報服務平臺熱線:他詢問當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何規定,申請低保要符合哪些條件?
回音:根據今年4月28日福建省民政廳出臺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范》和《福建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范》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凡是有買股票、穿戴高檔首飾、配手機等行為的11類人員將不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已經享受的,將被取消。
據《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范》規定,凡是本省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地城市低保標準的,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均可申請城市低保待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雙亡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為監護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父母雙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民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認定的其他成員。戶口已遷出的在校學生,仍視為家庭員。 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撫(扶)養人或者法定贍養人、撫(扶)養人無贍養、撫(扶)養能力的城市居民(簡稱“三無”人員),經審批確認后,按照當地城市低保標準全額享受補助。此外,按照分類施保要求,對低保對象中的重度殘疾人、喪失勞動能力的危重病人、70周歲以上老年人、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家庭以及單親家庭等特殊困難人員給予重點保障,適當增加補助金額?!叭裏o”人員符合以上條件的,在全額享受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再適當增加補助金額。
此外,《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范》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1類人不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已經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應予取消。這11類人分別為:不按規定程序申請審批、相關證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或弄虛作假的;拒絕接受低保工作人員入戶核實家庭財產和家庭收入的;家庭成員自費(不含社會各界或親戚朋友資助)安排子女借讀、擇校就讀、進入私立學校就讀的;家庭成員中有出國工作(包括勞務輸出)、學習、經商的;有高額價值收藏、買賣股票或其他投資行為的;有高于城市低保標準饋贈、禮金支出的;平時穿戴具有較高經濟價值首飾的;經常出入餐飲、娛樂場所消費的;擁有機動車輛(不含殘疾人代步車)、移動電話等非生活必需品或家中飼養觀賞性寵物的;近半年內購買高檔(單件價值在1000元以上)家用電器等非生活必需品、近兩年內非拆遷原因購買商品房、近一年內裝修現有住宅,且無突發事件造成經濟困難的;擁有一定經濟價值、可租賃的閑置住房的;因賭博、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造成生活困難尚未改正的,或因其他違法行為正處于被司法機關處罰期間的,違法人員本人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申請人的法定贍養人、撫(扶)養人有贍養、撫(扶)養能力,但未依法履行贍養、撫 (扶)養義務的;符合就業條件無正當理由半年內連續兩次拒絕有關部門介紹就業或技能培訓的;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公益性勞動的;按規定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其他情形。 (時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