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許多家長撥打本報服務平臺熱線咨詢有關中學生轉學、休學和學生畢業證書該如何辦理相關手續的問題,本報根據《莆田市教育局辦理中學生轉學、休學和學生畢業證書辦理服務指南》一并回復。
市直普通中學學生轉學審批手續的時間為:高中在開學后兩周內辦理,初中在學期結束前或開學后兩周內辦理;辦事程序為:轉出學校簽章rarr; 轉入學校簽章rarr; 轉出主管局簽章rarr; 轉入主管局簽章。同時須提供常住地戶籍冊、轉學申請表、轉學證明書、新生入學錄取登記表、學籍卡片和體育合格標準登記表,轉入莆田一中、莆田二中須持有轉出學校教育主管部門證明轉出學校屬于何類達標學校、學生就讀期間留級、休學證明(轉出學校教育主管部門確認)、義務教育登記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冊的材料。值得注意的是:學生轉入由學校教務處工作人員統一辦理;達標中學轉學執行同級同類學校互轉的原則;初三、高三下學期不辦理轉學手續。
市直普通中學學生休學審批手續的時間為: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二統一辦理; 辦事程序為:學生及學生家長提出申請rarr;班主任意見rarr;學校意見rarr;主管局審批。須提供的材料是: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疾病檢驗報告單、病歷、住院醫療發票(500元以上)。初三、高三下學期不辦理休學手續。
普通中學畢業證書辦理的時間為:每年的6-9月份。辦事程序須有學校編制畢業生名冊、畢業證書rarr;主管局核準 、驗印。以及要提供畢業生名冊、新生錄取名冊、新生花名冊、學生學分認定和綜合素質評定匯總表、本屆學生轉學、休學等有關材料。(時報記者 林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