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椿
金有錢和我是一個村的,他腦瓜不笨,卻不思讀書,念到初一時就讀不下去了。我大學畢業后到家鄉小城的文聯工作。一天早上,我出來倒垃圾,垃圾堆旁一個人正在用鐵鉤撥拉著。我知道是撿破爛的,現在鄉下人來城里撿破爛的不少。
我倒了垃圾往回走,覺得這個人好像有點面熟。走了幾步就想起來了——這人是金有錢。我親切地叫著金有錢的名字。金有錢也認出了我,有點尷尬地笑著。他解釋著說,婚后女人不爭氣,生了三胎,還沒輪到個男的,好好的一個家被計劃生育罰款罰窮了。沒辦法,只好帶著妻女進城來撿破爛。我邀他進屋去坐,他死活不肯,拎起垃圾簍走了。之后幾年時間,我沒再見到他。
那天我正在家里寫一篇小說,有人敲門。我打開門,真不相信站在門口的就是金有錢。他上穿一件對襟白綢褂,下穿肥大的黑絲綢褲,理著板寸頭,臉膛紅潤發亮,手提一個精制的鳥籠,活脫脫一舊時闊佬形象!他把鳥籠放到桌上對我說:“送給你的,上等的翡翠鸚鵡,會說外國話呢。”他打了手勢,籠子內的鸚鵡小嘴兒上下張合,發出了“yes,yes”的聲音。
“我花了八個月時間才馴出來的,適合你們文人玩?!苯鹩绣X不無得意地說。我連連推辭。金有錢說:“你老兄就不要客氣了,一般人重金求購我還不給呢。就沖你幾年前沒嫌棄我是個撿破爛的不認我,還請我到家去坐,這鳥兒送給你,值!那時有誰瞧得起我?你老兄有地位眼不高,我有錢也認人,這禮物我是送定了。”話說到這種地步,我只好惶恐地收下這份貴重的禮物。接著是喝酒敘舊。金有錢告訴我,他撿破爛積了一些錢后,開了個廢品收購站,賺了一些錢,又做了幾筆黑貨買賣,便關了收購站,開了一個專營古玩的“奇寶齋”。他說現在有錢的人多,古玩也很有賺頭呢。
但是金有錢自己不玩古玩,他只是把古玩當著生意做,這做生意就談不上“玩”了。這世上一個“玩”字,也分三六九等,高貴低下。他侃侃而談起來hellip;hellip;沒想到當初文化不高的他,知識竟如此廣博,對“玩”有這么深的悟性,看來他后來是讀了不少書的。真不愧是玩中大家。
幾天后,金有錢約我去本城最氣派的星級賓館“小酌”。在餐桌上,他將左臂抬起,呼嚕一口濃痰就吐到了袖子里。當時正值服務小姐上菜,我大驚失色,心想,金有錢這是怎么啦,莫非喝多了?我的神色被金有錢捕捉到了。他把左臂伸到我眼前,我順著袖管一看,里面藏著一只小動物,只有老鼠大小,形體像哈巴狗,脖子上套根金鏈子,另一端套在金有錢的手腕上。金有錢又朝袖子里吐了一口痰,只見小動物口一張,準確地接住,咽了下去。金有錢告訴我,這叫袖籠狗,可放在袖子里接主人的唾液,巴黎貨,值兩萬多塊呢。
從那以后,我再也沒去見金有錢。我私下想,爾等平民,是不配和這樣的“玩家”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