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慧晶
想念,字典里這樣解釋:多為對景仰的人、離別的人或環境不能忘懷,希望見到hellip;
看到這樣的解釋,滿是失落,甚至覺得可笑。無數次從我嘴里蹦出的“想念”,怎么就是這般的意思hellip;hellip;
生活里大多的不能忘懷,不會是因為景仰或是離別,也不會是希望見到。想念,很多時候就是一種微妙的感覺,沒有景仰沒有離別,不會希望見到,但依然要想念。
許多的朋友,都寧愿拿來想念,而不是相見。當然,有那么種希望相見的想念,對親人,對戀人,對已故的人。會希望空間消失,會希望時光倒流。
想念有時候很輕盈,會想念一件沒有買下的漂亮衣服,會想念某處才盛開的花;想念有時候很青澀,純純的,又帶了些幻想,偷偷地便要揚起嘴角。想念有時候很輕佻,你會一個勁地對對方說著想念,說到曖昧,說到錯誤;想念有時候很沉重,一旦突然想念起,時間一下就彈回去了,逝去的親人便要把心都挖疼。
大概能想念的,都是你經歷的那些人或物,無論時間把撕心的離別沖得多淡。無論他們多么輕薄,甚至在你生活里僅是一縱而逝。但你動了情緒的,不論愛恨悲喜,都要想念,藏得了,卻逃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