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市政府日前做出決定,2011年度全市飲用水水源保護生態補償共籌集資金6000萬元,將用于改善水環境。
為加大對水源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力度,促進保護區生態環境良性循環發展,落實飲用水源保護長效管理機制,切實保障飲用水安全,莆田市制定了《莆田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實施意見》,通過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和籌措生態補償資金,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促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環境建設和恢復,改善飲用水源水質,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按照《實施意見》要求,今年生態補償資金中3000萬元按各鄉鎮所轄保護區面積平均分配,由各鄉鎮政府用于污染整治項目等公益事業建設資金補助和鄉鎮、村工作經費,其余3000萬元用于重點生態保護項目和污染整治項目資金補助及相關水庫(河流)管理單位長效管理工作經費補助。 (黃錦菁 李良)